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49号
2022-03-26 00:09
来源: 滨海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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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49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4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6日0时起,宝安区福海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福海街道塘尾社区二十五区四巷3号、四巷2号、三巷2号、三巷3号、五巷2号、五巷3号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福海街道塘尾社区二十五区一巷1号、一巷2号、一巷3号、一巷5号、二巷1号、二巷2号、二巷3号、二巷5号、三巷1号、三巷5号、四巷1号、五巷1号、六巷1号、六巷2号、六巷3号、七巷1号、七巷2号、七巷3号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福海街道塘尾社区二十五区(除封控区、管控区以外)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责编 / 李庭新

编辑 / 黄志聪

校对 / 高崇文 胡洁贞

来源 /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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