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2-03-22 20:19
来源: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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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工作运维服务。

(二)项目经费:人民币47.64万元。

(三)项目期限:1年。

二、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配备3名常驻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二)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与主办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三)采购需求:

信息化运维服务对象主要包含:多媒体系统、存储设备、机房环境系统、安防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等系统设备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多媒体系统:LED显示屏系统、音频系统、灯光系统、视频系统、会议系统、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2、存储系统:服务器、存储设备、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3、机房环境系统:机房维修,含不间断电源、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4、监控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检修;

5、网络安全系统:含防火墙、堡垒机、上网行为、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6、网络系统:含交换机、路由器、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7、应用软件:含档案管理、多屏联控、电话传真值守等系统或软件、系统相关的配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等;

8、项目维保设备清单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所有设备,投标人承诺为甲方提供合同期内新增硬件设备运维,新增硬件设备价值不超过合同清单设备价值10%)。

项目维保内容:根据甲方要求,派驻3名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提供以上系统软硬件管理及维护、故障分析及排除、设备维修及巡检。本项目实行包干制,维修中涉及软硬件替换及人工、交通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但累积维修费用不超过合同价30%。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予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七)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九)总体规划、人员的配置、运维方案、管理措施、服务标准、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文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一至八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招标文件发放及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备齐“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中“(一)、(二)、(三)、(四)、(五)”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标书时间: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710。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29日下午18:00(投标文件需提交1正4副);递交地点:同领取标书地点。

(三)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8258995。

(四)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办单位电话及短信通知投标人具体开标时间,不接电话或不回信息视为开标信息已送达。

(六)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8楼。

七、评标方法

采购人将召开评标会议以综合评分方式确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tyjr.sz.gov.cn/)予以公告,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时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重要提示

(一)采购人在公示栏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二)因故重新采购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进行重新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一旦中标,签订一年期服务合同,合同期限届满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项目需要及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