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微实事
为疫情防控助力
疫情防控当下,为进一步推进做好社区小区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防疫一线人员关心关爱工作,引导激励社区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同心抗疫,筑牢“外严防输入、内严防反弹”严密防线,结合“安心行动Ⅲ”等部署精神,宝安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区“民生微实事”实施绿色通道 助力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打通完善社区“民生微实事”实施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相关项目经费保障作用,助力社区小区疫情防控。
相关适用项目包括
各街道、社区结合防疫需要可投入社区“民生微实事”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项目,针对性帮助解决社区疫情防控物资短缺、防控能力不强、特殊群体生活困难等问题和加强“三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居民群众、一线防疫人员关心关爱等。
一是增强社区小区疫情防控能力项目,如补充社区疫情防控物资和器材、完善社区小区疫情防控相关设施设备。
二是帮助解决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项目,如为独居孤寡老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弱势群体和孕产妇、残障人士等特需人群及暂时处于生活困境人群提供疫情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保障、心理抚慰与疏导等帮助的项目。
三是加强“三区”居民群众和一线防疫人员关心关爱项目,如针对居家老人、儿童开展照护服务、健康服务、心理关爱等服务和针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解压、健康、心理疏导及家庭照护、改善保障条件等服务。
立足疫情防控实际
简化了实施流程
对符合条件用于
投入疫情防控的相关项目
各街道、社区根据有关规定
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
原则上单个项目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可由社区党委集体
研究决定先行审议实施
对街道认为有必要须街道研究的
也可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
决定先行审议实施
后期按照街道内控制度有关要求
做好备案及材料留存
对不在前述项目范围
但疫情防控工作确实需要的
经所在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
也可以按这一简化程序办理
《通知》同时强调
各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注意做好相关票据留存;对货物类项目,做好货物发放、领取登记。对弄虚作假、冒领冒签、骗(套)取、挪用、挤占、截留相关资金等行为,将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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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宝安区委组织部组织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