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3月别忘了专项报告和年度报告报送哦~
2022-03-16 22:49
来源: 深圳罗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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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3月别忘了专项报告和年度报告报送哦~

01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

政策依据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分类采集业务信息,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分析利用水平。”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第一条第二款:“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适用对象

●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办理时限

●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专项业务报告。

操作流程

● 1.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 2.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报送页面。

● 3.点击【已签订协议】按钮,默认带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已采集的委托协议及协议相关信息,一次只允许选择一条协议,默认选中第一条记录。

说明:

(1)委托协议包含服务项目为“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若协议不含四项服务项目之一,则过滤不展示;

(2)委托协议执行状态为正常,若非正常状态,则过滤不展示。

● 4.选择协议之后,填写业务完成日期、业务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非必填)等信息。

● 5.点击“提交”,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报送。

常见问题

1.【Q】什么情况下需要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业务报告?

【A】当机构类型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且已采集的委托协议信息中包含“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4类业务时,需在完成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项报告。

2.【Q】未按要求报送专项业务报告有什么影响?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相关要求,存在逾期报送或未报送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中进行相应扣分。

02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政策依据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九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分类采集业务信息,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分析利用水平。”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第一条第二款:“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适用对象

● 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办理时限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

操作流程

● 1.打开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验证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 2.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页面。

● 3.页面默认为采集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若已采集则提示:“您已采集过该年度的涉税服务年度报告,再次进入将在原报告基础上进行修改,确认进入修改?”点击【确定】进入,带出上一次提交的数据。填写【基本信息表】、【业务信息表】。

说明:

(1)“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数”填写已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的本机构内从事涉税服务人员总人数。

(2)“业务收入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收入金额;“涉及委托人税款金额”栏次填写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涉及委托人(纳税人)税款的金额,此项为非必填。

● 4.点击“提交”后,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报送。

常见问题

1.【Q】是否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都需要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A】是的,所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除中止状态的机构)都需在每年3月31日前,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2.【Q】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有什么影响?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相关要求,逾期报送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扣10分;未报送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扣30分。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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