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或许你还不知道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
有些规定需要严格遵守

为了帮助大家
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
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
小盐整理了以下
几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防控法律责任风险有关事项
一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佩戴口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①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不配合身份登记的;
②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③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④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⑤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
⑥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⑦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⑧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⑨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可能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

①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②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六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构成污染环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八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九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一

妨害新冠肺炎防控指令,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导致危害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十二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四

违反国(边)境管理规定,偷越国(边)境,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三百二十二条,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十五

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十六

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构成窝藏、包庇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大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
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哦

内容来源:法治盐田
编辑: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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