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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

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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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为保障跨境货物运输安全有序运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对经深圳陆路口岸出入境的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线通行管理,现将指定通行路线通告如下 一、所有经深圳陆路口岸进出,作业目的地在深圳市内,未在口岸接驳点完成司机接驳的跨境货车,入境后按以下指定线路往返各区综合接驳站。(二)往返盐田区综合接驳站莲塘口岸-东部过境通道-盐排高速-梧桐山大道-盐田路。(六)往返龙华区华南物流园综合接驳站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梅观高速-民康路

关于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

指定通行路线的通告

为保障跨境货物运输安全有序运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对经深圳陆路口岸出入境的深港跨境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线通行管理,现将指定通行路线通告如下:

一、所有经深圳陆路口岸进出,作业目的地在深圳市内,未在口岸接驳点完成司机接驳的跨境货车,入境后按以下指定线路往返各区综合接驳站。

(一)往返福田保税区综合接驳站

福田保税区1号通道-桃花路-蓝花道。

(二)往返盐田区综合接驳站

莲塘口岸-东部过境通道-盐排高速-梧桐山大道-盐田路。

(三)往返南山区综合接驳站

深圳湾口岸-东滨隧道-沿江高速-听海大道-航海路。

(四)往返宝安区综合接驳站

深圳湾口岸-东滨隧道-沿江高速-凤塘大道-滨江大道。

(五)往返龙岗区综合接驳站

莲塘口岸-东部过境通道-盐排高速-水官高速-丹平快速-横东岭路。

(六)往返龙华区华南物流园综合接驳站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梅观高速-民康路。

(七)往返龙华区富士康综合接驳站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龙大高速-观光路。

(八)往返坪山区综合接驳站

去程线路:莲塘口岸-东部过境通道-盐排高速-机荷高速-绿梓大道-兰竹东路-绿荫路-丹梓大道。

返程线路:丹梓大道-绿梓大道-机荷高速-盐排高速-东部过境通道-莲塘口岸。

(九)往返光明区综合接驳站

去程线路:深圳湾口岸-东滨隧道-沿江高速-外环高速-龙大高速(光明出口)-侨明路-科能路-光明大道-科裕路-东阁路。

返程线路:东阁路-科裕路-东明大道-聚丰路-光明大道-观光路-龙大高速(光明入口)-外环高速-沿江高速-东滨隧道-深圳湾口岸。

(十)往返大鹏新区综合接驳站

莲塘口岸-东部过境通道-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坪西路-葵新南路-葵鹏路。

二、在莲塘口岸非通关期间(22:00-次日7:00),前往盐田区、龙岗区、坪山区、大鹏新区综合接驳站及龙岗区平湖新木生鲜专用接驳点的跨境货车,由皇岗口岸出入境,并按以下指定线路通行。

(一)往返盐田区综合接驳站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水官高速-盐排高速-梧桐山大道-盐田路。

(二)往返龙岗区综合接驳站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水官高速-丹平快速-横东岭路。

(三)往返坪山区综合接驳站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水官高速-机荷高速-绿梓大道-兰竹东路-绿荫路-丹梓大道。

(四)往返大鹏新区综合接驳站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水官高速-盐排高速-盐坝高速-坪西路-葵新南路-葵鹏路。

(五)往龙岗区平湖新木接驳点(生鲜运输车辆)

皇岗口岸-百合路-皇岗路-广深高速-塘朗山隧道-南坪快速-水官高速-丹平快速-横东岭路。

▲各口岸与各区综合接驳站之间的定线通行线路

三、所有经深圳陆路口岸进出,作业目的地在深圳市外且在珠三角区域内(不含肇庆)的非生鲜跨境货车,入境后按以下指定高速公路往返各市。

允许通行的高速公路包括:沿江高速、广深高速、机荷高速、外环高速、梅观高速、盐排高速、武深高速、东部过境通道、长深高速、深汕高速。

▲各口岸出入境前往外市的定线通行线路(非生鲜)

四、所有经深圳陆路口岸进出,作业目的地在深圳市外且在珠三角区域内(不含肇庆)的生鲜运输跨境货车,入境后按以下指定高速公路前往各市,并通过丹平快速-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前往文锦渡口岸出境。

允许通行的高速公路包括:沿江高速、广深高速、机荷高速、外环高速、梅观高速、盐排高速、武深高速、东部过境通道、长深高速、深汕高速。

允许通行的快速路包括:丹平快速、沿河北路、沿河南路。

▲各口岸出入境前往外市的定线通行线路(生鲜)

五、所有经深圳陆路口岸进出,作业目的地在珠三角区域外(含肇庆)的跨境货车,在口岸完成司机接驳后,按照往返珠三角区域内(不含肇庆)其他地市的路径行驶。

六、跨境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深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和禁行规定。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内容来源:深圳交通

编辑:王斯涵

校审:肖刚 黄淳 周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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