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我们来学习如何更正住房贷款信息~


一、更正内容
住房贷款信息错误。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三、操作指引
(一)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的【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二)点击“选择查询年度”,我们以2020年度为例。

(三)点击已经填报的【住房贷款利息】栏目, 点击“修改”,选择“修改贷款信息”。


(四)请认真核实商业贷款信息,修改错误信息,修改后点击“确认修改”。

(五)修改好了专项附加扣除后,则进行更正申报工作,操作如下:
1、返回首页,点击【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我们以2020年度为例:

2、在已完成页面点击“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更正”,然后提交。


温馨提示:填写前请一定要确认信息填写正确哦~这样才能正确地享受扣除,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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