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懂就问:
通常入职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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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老板却因为某些原因
不愿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比如本期视频主角——荣仔
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不愿承担员工工伤责任
不仅如此,为了省钱
荣仔对每个员工都倾尽了“心思”
对于工作不忙的小李
荣仔以她工作不饱和为由
将她开除……

对于“加班加点”的小沈
荣仔则以他工作效率低为由
送他离开……

而对于对工作安排井然有序的毛栗
荣仔挑不出毛病
因此,请毛栗“另谋高就”……

可以说,为了利益
荣仔是不择手段

劳动合同没签
眼瞅着又要被开除了
这工资可怎么办呢?
毛栗、小沈和小李三人犯起了难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
“救星”劳动仲裁员及时出现啦!

因此,荣仔作为老板
应当承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需要向三位员工支付赔偿

在这里
人社君要给大家解释一下
员工实际得到的赔偿
要减去企业已发放的工资
即,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实际工资月份-1)×月薪

大家都明白了吗
觉得有用的话
给人社君点个赞

+在看

呗!
内容来源:深圳法宣号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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