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4号
2022-02-20 00:09
来源: 滨海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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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4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14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0日0时起,宝安区石岩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罗租社区罗租工业大道以东、黄峰岭工业大道以西、建兴二路以南、洲石路延长线以北区域;龙腾社区下排村四区四巷2号;浪心社区龙马小区20、21、22、23号;浪心社区车头村二巷7、8、9号,三巷7、8、9号,四巷9号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罗租社区除封控区外全域;浪心社区松白路以东、石岩河以南区域;浪心社区龙马小区16、17号;浪心社区车头村除二巷7、8、9号、三巷7、8、9号、四巷9号外的一至四巷10栋楼;龙腾社区下排村四区二巷至七巷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石岩街道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全域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解封解控后,石岩街道相关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严格卡口管理。社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密闭不通风经营场所(影剧院、KTV、酒吧等)、批发市场、肉菜市场、食肆、宾馆、超市、小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等管控措施,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三)加强交通管控。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四)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通过健康码进行申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社区活动期间,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串门,不聚集。

(五)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

责编 / 李庭新

编辑 / 刘秋鹏

校对 / 高崇文 胡洁贞

来源 /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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