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协年度优秀提案(十二):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资金管理 提升深圳源头创新力和科技竞争力
2022-02-16 17:29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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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年度优秀提案(十二):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资金管理 提升深圳源头创新力和科技竞争力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2月16日讯(记者 陈彦如)2022年初,深圳市政协七届五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会议表扬了35件2021年度优秀提案,由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和市科学技术协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资金管理的提案》名列其中。

深圳对科技研究资金投入逐年增大 亟待加强管理

提案认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是提升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和国际科技竞争力的关键和突破口。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逐年增大,从2017年近10亿元增加到2020年44.85亿元。2020年11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更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规定“市人民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应当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百分之三十”,并规定“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技人才”,保证财政持续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鉴于全市科技投入数额大、资助项目数量大,深圳迫切需要加强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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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市政协科协界别委员赴深圳深湾实验室调研学习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中试管理相关内容。

提案方表示,目前,深圳在相关资金投入管理方面还存在统筹规划不够、资金管理不够、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本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效能和项目组织质量,不便于对其进行精细化管理。

针对上述不足,提案建议,深圳应参照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广东省设立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做法,在深圳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并成立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即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基金委”),作为专业机构依法管理并运行市自然科学基金。在制度和政策方面,深圳还应建立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发展规律的资金管理机制,并出台《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在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规划、申请、评审、资助、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出台符合深圳实际、提升基金扶持效能、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的法规,为深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优质高效推进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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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下午,市政协科教卫体委组织提案人代表、提案办理单位代表,在市科协召开重点提案督办评议会,市政协副主席吴以环出席。

主、会办单位协同配合 优质高效推进深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该提案由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主办,市委编办会办。

据市委编办回应,目前,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已列入科技项目评审计化 ,由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评审工作,市委编委将按照已经制定并印发的《郑红波同志领衔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中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研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体制机制问题。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答复提案时表示,接到提案当年,已积极梳理我市自然科学基金设立情况、运行情况及成效,并印发了《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推出深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22条举措,通过新设、整合、拓展、优化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一类科研资金、五大专项、二十四个类别”科技计划体系。根据规定,目前市自然科学基金由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内的基础研究和平台基地处负责管理运作。该委梳理并了解了国家、北京、上海、广东省等自然科学基金的资金规模、项目设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资金管理机制和相关立法等有关情况,并与市委编办就“成立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的可行性进行多次沟通探讨,研究加强我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力量相关思路。

未来,市科创委将积极探索更多优化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途径,如在委内优化调剂内设机构职责及人员力量,由主管处室专职推进并强化相应工作力量,并在该委下属事业单位增加相关人员力量,配合委内主管处室承担事务性工作,同时,委员会还将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一同承接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此外,深圳还将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加快研究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并持续优化市自然科学基金的组织、规划、申请、评审、资助、实施及监督管理等,不断完善健全符合深圳实际、提升基金扶持效能、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的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制度,为深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优质高效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编辑:王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