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电动车
不少朋友都有同感:方便、快捷
当然也有因为它小巧
但可别以为它小巧伤害性就不高哦
两辆电动车相撞
同样会造成严重的伤人事故


2022年1月18日13时35分,深圳交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宝安区径贝新村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一方伤者脾脏破裂,另一方驾车逃离现场。
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事故发生后
为何其中一名驾驶员驾车而逃?
事故双方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带着种种疑问
深圳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17日11时7分许,一辆电动车从径贝新村由北往南行驶至径贝新村121号路段时,与曾某由东往西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曾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其中一辆两轮电动车离开现场,伤者朋友随后报警。
通过分析调查
民警最终确认逃逸驾驶员的活动踪迹
进一步确认其所在住所
并在掌握充足线索后
办案民警立即前往肇事逃逸者住所蹲守
不到两个小时
最终人车并获

发生事故后选择逃之夭夭
就可以当作无事发生了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
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
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
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
也许事故发生
并非你意
但是肇事逃逸
实属故意
为了逃避责任,逃之夭夭
此番恶劣行径,蜀黍绝不容忍!
相关法律条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违法时刻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作为城市中的一份子
我们理应共同创造
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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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进入机动车道、冲红灯;严管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

查纠交通违法
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
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骑车出行时
务必提高安全意识
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论是机动车驾驶员
还是电动车驾驶员
都务必遵守交规,安全行驶
心存侥幸者只会得不偿失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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