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强化南山区药品零售企业
疫情 " 哨点 " 监测预警作用
自2022年1月14日起
市民在辖区购买头孢等药品
须到指定药店
并就近接受核酸采样

重要通知
01
购买药品需前往定点药店
请各药品零售企业立即下架广东省药监局《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37种药品和深圳市新增的2类药品(头孢菌素类、阿莫西林和阿奇霉素,包含所有口服剂型);复方氨酚葡锌,包含所有口服剂型),即时起暂停销售上述药品。按照“满足要求、集中管理”的原则,在南山区各街道指定26家药品零售企业(名单见附件)允许销售上述药品。
02
市民购买感冒退热药品需完成核酸检测
市民购买上述药品前,需在药店附近设置的核酸检测点完成核酸采样后方可购买,药品零售企业要按照要求登记上报购买上述药品人员信息。核酸检测点关闭时,药店不销售上述药品,顾客如有需要请前往医院就诊。
03
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区疫情情况适时调整,请各药品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疫工作,落实好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2022年1月14日
南山区可销售“37+2”需实名登记类药品药店名单


来源| 南山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 | 李蔓铃 校对 | 杨渝嘉
审核 | 王志明 责编 |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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