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科技中学(原景秀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2022-01-07 09:40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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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科技中学(原景秀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科技中学(原景秀中学)位于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9号(宗地号B304-0038)。用地面积23558.4平方米。项目原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3-2002-0247号)。为解决该片区学位紧张问题,充分挖掘空间潜力,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拟对该校进行改扩建,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要求,现对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原规划条件

(一)科技中学为36班:建筑面积15750平方米,其中保留原教学及辅助用房9190平方米,保留原宿舍食堂76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及辅助用房5800平方米。

(二)容积率:0.67。

(三)建筑物退红线:新建教学及辅助用房南退红线>6米,与周边建筑之间的间距按有关的国家标准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四)建筑覆盖率:<16%。

(五)车行出入口:西北面小区路现有校门。

二、变更后规划条件

(一)改造后办学规模为42班初中,总规定建筑面积37050平方米。具体为:已建规定建筑面积5971.11平方米,新建初中31078.89平方米,改扩建后教学及辅助用房不少于25336.5平方米。

(二)容积率:1.58。

(三)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9米。合理布局建筑物,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等规范要求。总体布局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四)车行出入口:地块东、西、北侧城市支路。

(五)停车位78-125个。停车场(库)建设须按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六)该地块涉及黄线景秀中学(避难场所),来文单位须征得应急管理部门同意意见。

(七)本项目位于西部雨型(壤土)区,应按照《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政策文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各项要求。

(八)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10天(2022.1.7-2022.1.16)。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将意见邮寄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3.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景田路6号

4.项目现场: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9号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用地位置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