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口述史|廖明霞:用行动对深圳法治表白,与深圳法治共进步
2022-01-04 09:00
来源: 深圳晚报

深圳口述史|廖明霞:用行动对深圳法治表白,与深圳法治共进步

人工智能朗读:

廖明霞

出生于浙江龙泉。系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名誉会长,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荣获深圳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2020年8月,受邀作为《40年,我们与深圳共成长》系列人物访谈嘉宾。2020年11月,获得《亚洲法律杂志》ALB 2020 China“十五佳女律师”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曾经的警察,我坚持法律的正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坚守专业的价值;作为一名法律公益人,我坚信“众”的力量。

从深圳法治发展的速度中,可以看出政府为之付出的心血。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充分珍惜立法权和法律人才,深圳用行动对法治表白。那年,深圳首次在全国公开招聘法律专才100人,如今他们多数人早已成为深圳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深圳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率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推动城市法治水平不断提升,增创城市未来竞争新优势。都说深圳是全国法治的优等生,而我十分荣幸成为其中一员,为深圳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廖明霞主持歌乐山大讲堂。

我从小富有正义感,愿借自己的力量撬动真相,望微光透进使人温暖。

南下深圳 赴一场春天的约定

我成长于秀山丽水的浙南,从小成绩优异,富有正义感,愿借自己的力量撬动真相,望微光透进使人温暖。小时候,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新闻记者,用笔来推动社会进步。然而,高中时,因为周边一个案件的发生,我萌生了读法律的念头。1985年高中毕业参加高考,我以高分被有“法学黄埔”之称的西南政法学院录取。

当四年的本科教育即将收尾,我深感唯有继续学习,方能走得更远,便报考了本校研究生。我坚信知识就是力量。硕士期间,我师从中国著名民事诉讼法学家常怡教授,能在校园里一直与高师同行,实在受益匪浅。

上世纪90年代初,深圳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吸引着各地的人才,“孔雀东南飞”成为当时的一种现象。东方风来满眼春,距离毕业还有半年,我也踏上开往南方的列车。1990年,深圳率先在全国试点建立公务员制度。我参加了最早的公务员招考并被深圳市公安局录取。报到后我被分配到市公安局法制部门从事案件审批工作。

初生牛犊不怕虎 坚守法律底线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两个县级区。增设2个区后,派出所随之增加,警务人员紧缺,市局抽调百名民警充实基层。我与处里的几名同事被抽到宝安的基层派出所锻炼一年。

所在派出所在当时的镇中心,那时广深高速还没有通车,作为交通要冲,有很多“拉客仔”,经常产生矛盾纠纷,飞车抢夺也时有发生,我们就采取各种适合的整治措施。其间,我曾凭着坚实的法律功底、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以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抵住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圆满办结了一宗涉黑案件,甚至还因此接到过威胁电话。

一年的下基层锻炼也坚强了我的内心,我愈加清楚自己对法律的执着信念,以及对原则的坚守。

接报警回执制度至今还在被沿用,其不仅加强了民警的责任心,更方便了人民群众。

设立接报警回执制度

为老百姓做实在事

锻炼结束,我回到市局,开始从事全局的执法监督工作。我与同事经常下到各分局执法检查,当时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的领导希望我下分局支援法制工作。从工作繁重的派出所回到市局机关,我也觉得再下基层更能发挥自己的能力,而且通过案件审批、执法检查、个案监督、集中培训等途径也可以实实在在地提高基层的执法水平。于是,我又从市局来到南山分局,在南山分局的法制部门负责相关工作。在公安基层,法制部门面向整个分局,其业务水平与工作作风对整个单位的执法水平影响很大,这也是一个对综合能力很有挑战的岗位。

时值上世纪90年代中期,法律制度还不完善,执法理念等还比较落后。一些如今早已深入人心的执法理念,在当时却要花精力去推动。我们就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契机,规范办案程序。比如,刑诉法首次规定了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我们首先通过转变观念,提高执法意识,其次通过培训、检查监督以及制定具体流程等做法,为律师会见创造条件,从而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我们还在省内最早设立了至今仍在沿用的接报案回执制度,并列入执法考核。报案人持有带编号的回执,便于案件的后续查询与跟踪,也使得主管部门能够准确了解真实的报案情况。当时《深圳特区报》对这一做法进行报道后,我们收到了热心群众的信件与电话,大家都说我们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实事。接报警回执制度至今还在被沿用,其不仅加强了民警的责任心,更是方便了人民群众。

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全分局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获得了省公安厅执法检查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我个人也荣获市、区两级“三八红旗手”、“南粤百名优秀女政法干部”、市局一等奖、《深圳年鉴》人物篇等荣誉及多个立功和嘉奖。

润物细无声,基层执法理念的提高对规范执法和提高执法水平又起到推进作用。在公安法制工作中,我由衷地体会到专业的价值和法律人所起的推动法治进步的积极作用。

廖明霞留学期间拍摄的照片。

如今深圳已拥有一千余家律师事务所,近二万名执业律师,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出国深造 以新姿态迎接新时代

世纪之交,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实行人员分流。2001年夏,深圳市出台了相关规定鼓励公务员辞职分流,同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入世将我们每个人带进了国际舞台,显然入世后需要大量懂法律、懂英语、懂国际规则的人才,需要清理、修订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涉外法律体系。

此时,我研究生毕业已近十年,国家加入WTO的大背景则使我产生了重返校园进一步“充电”的想法,把个人的理想与时代的需要结合起来。我意识到国家需要“新”人才,我得补充“新”知识,我决定去国外留学,学习国际商法,扩宽专业视野,成为一名涉外法律人才。

在美国留学期间,我对国际投融资法律、WTO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国际商业交易、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等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重回校园,我特别珍惜这个学习机会,过起了简单的两点一线学生生活,常常在图书馆学习至深夜,不断吸收着新的知识,尽管不轻松,但我甘之如饴。

毕业后,我在美国的律所工作了一段时间,帮助各国企业应对美国商务部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经常要去美国商务部查阅各种资料。当时,中国产品频繁被发起反倾销调查,所在的律所帮助多家中国企业应诉或参加年度复审,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这段学习对我日后的工作产生深远影响,我不仅学习了理论知识,海外的实践经验也为后来的回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2007年,我回到深圳,重新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

为深圳企业“走出去”和外企“引进来”提供法律服务

早前还未出国时,我和一批辞职“下海”的人员筹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下简称“德恒深圳”),后我因出国留学就退出了筹备工作。2008年1月,我和德恒深圳再续前缘,成为其中一份子。

在深圳企业“走出去”和外企“引进来”中,律师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到境外投资,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风险,同样外商到中国投资,需要了解与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这就需要涉外律师提供跨境法律服务。在跨境法律服务中,我们常常与境外律师一起,共同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德恒在纽约、硅谷、巴黎、迪拜等地都有分所,依托德恒的国际化平台,我们还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优秀律师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国际化业务,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我们为众多的国企、上市公司、知名民企“走出去”,为外商企业“引进来”在中国投资提供法律服务。涉外律师除了需要外语作为工作语言,还要克服诸多困难,比如一是法律制度的不同;二是文化的差异;三还有时差的交错;四往往是项目的时间紧,这相当考验整个团队的协同合作能力和律师个人的专业能力。

2018年初,我们中标深圳目前最大的政策性债转股回购项目——深投控收购东方资产所持某集团公司股权项目,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历时近两年顺利完成项目交割。标的公司系早期经国务院批准实施政策性债转股的企业之一,也是深圳知名的老国企。本项目涉及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五十余家企业法律尽调工作,历史遗留问题繁杂、工作量大、难度高,交易架构复杂,区别于一般的股权转让交易,且该项目涉及政策性债转股、国企改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理、国有产权交易、上市公司、房地产(包括多个城市更新项目)、劳动人事等多个领域的复杂法律关系,对律师专业能力、协调能力有很高要求。该项目的成功交割,为之后的国有企业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购政策性债转股提供了成功的示范案例。

从2012年1月起,我开始了连续八年的管理合伙人工作,那一年正是德恒深圳成立十周年。八年时间过去,在大家的努力下,德恒深圳从八十余人发展为三百多人的规模所,建立、完善了诸多内部制度,承办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和项目,获得众多奖项,在华南法律服务市场享有卓越的声誉,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的行业标杆之一。

从德恒深圳也可一窥深圳律师业的发展。1983年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它打破了律师工作机构的传统命名模式,是新中国首个以“律师事务所”这一符合国际惯例的名称挂牌开业的机构。当时整个深圳只有3名律师,如今深圳已拥有一千余家律师事务所,近二万名执业律师,在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律师队伍是法制进程的风向标,也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深圳法治建设的高速发展。

廖明霞正在与客户沟通。

都说深圳是全国法治的优等生,而我十分荣幸成为其中一员,为深圳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创立深圳歌乐山大讲堂

经济特区给予我机会,让我创造出不一样的精彩人生,我要以桃报之,为深圳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添砖加瓦。

2013年,我与西南政法大学校友组织创办公益法律大讲堂“歌乐山大讲堂”,并长期担任主持。这个讲堂成为深圳市司法局、普法办“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资助计划项目,创办8年来已举办60多期,邀请了众多法学名家与卓越的实务工作者开讲,社会影响广泛。

讲堂主题从礼法传统到法治中国,从外国法治理念到中国法治实务,从司法改革到富国强军,通过多维度、多层次地开展学术讲座,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比如第41期的“海峡两岸法学泰斗高峰对话——王泽鉴、梁慧星纵谈两岸民法典”,一千多名法律职业人士济济一堂,成为深圳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

2020年,“歌乐山大讲堂”举办了第五十六期特别活动,以“五院四系校友‘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为主题开设论坛。来自我国法学传统知名院校“五院四系”的9位校友代表受邀进行研讨,分享各自心中法治城市示范的未来“画像”,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贡献法律智慧。论坛同步在线直播,吸引了逾20万人次的网友观看。深圳的进步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我们参与其中,为推动深圳发展尽绵薄之力。

向深圳法治表白 与深圳法治共进步

作为一名曾经的警察,我坚持法律的正义;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坚守专业的价值;作为一名法律公益人,我坚信“众”的力量。

在深圳多年的从业经历,对于公平正义,我深有感触。律师要为不公发声、为社会立言。“使命感”和“信念感”是我法律生涯从不敢落下的两大法宝。

“来了就是深圳人”不仅是一句口号,我常和年轻人说,来深圳一定不会后悔。从深圳法治发展的速度中,可以看出政府为之付出的心血。1992年,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充分珍惜立法权和法律人才,深圳用行动对法治表白。那年,深圳首次在全国公开招聘法律专才100人,如今他们多数人早已成为深圳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深圳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率先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战略目标,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推动城市法治水平不断提升,增创城市未来竞争新优势。都说深圳是全国法治的优等生,而我十分荣幸成为其中一员,为深圳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出 品: 深圳市政协 深圳晚报社

总策划: 林 洁

策 划: 乔恒利

监 制: 尹昌龙 王 蕾 叶晓滨

顾 问: 黄 玲

统 筹: 林 航 赵 青 陈 莉

执 行: 王 硕 成 功 郑舒琪

口述时间:2021年12月7日

口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安联大厦B座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采写撰稿:深圳晚报记者 孙霞 唐文隽 实习生 章依萍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