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起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
不用入境深圳
就可在中银香港指定网点
申请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啦!

为让港澳居民在深圳生活更方便,创业、就业更便捷,2021年8月,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港澳居民公共服务引导台”,为港澳居民在深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业务提供引导咨询服务。近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鹏分局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开展港澳居民参保政策专项宣传,发放了繁体字版的《港澳人员参保政策及经办指南》,为在深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居民参保提供指引和咨询。
那么
港澳居民在大鹏新区工作
可以购买社保吗?如何办理参保?
点击下方视频带你了解↓↓↓
▲普通话版
▲粤语版
港澳居民在大鹏新区参保的3种类型
港澳籍职工
在深圳市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居民,应当按规定参加养老、工伤、医疗及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
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在深圳市从事个体或灵活就业,且在深圳市办理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未就业居民
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且在深圳市办理了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港澳居民参保登记方式
1.港澳籍职工的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可在深圳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oms/)为港澳籍职工申报参保登记,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综合受理窗口办理。
2.港澳籍灵活就业人员或未就业港澳居民的参保登记。符合条件的可在深圳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上传资料,全流程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综合受理窗口申请,或通过中银香港指定网点等“跨境申报”。
温馨提示:港澳籍职工申请豁免双重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在深圳市参保的港澳居民如同时在香港、澳门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当地社会保险关系的,可凭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本人承诺书申请免交深圳市养老及失业保险。
港澳居民朋友们
看了以上社保政策
是不是跃跃欲试了呢?
心动不如行动!
快来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参保吧~

END
内容来源:大鹏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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