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仙粉追着屁股问
# 顺风车到!底!合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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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问题
虽然本仙女已经回答了N+1遍

但显然有些朋友是学废了啊
仙女我还能说啥好呢
自己的粉丝
只能自己重新再教一遍了呗

今天,咱们就用一个案例
再好好说说顺风车的那些事~

一个举动,顺风车变“黑车”
前段时间,执法支队坪山大队在坪山比亚迪生活区周边开展执法行动,发现一辆湘L号牌的7座车一直停靠在公交站台,疑似等待乘客上车。
见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询问调查。


我是通过“XX出行”顺风车平台下单,准备由惠州惠阳上车前往湖南郴州,司机接单后过了一会就接到了我。
但是我上车后,司机要求我在平台上取消顺风车订单,并让我到达目的地后再线下支付车费,我也不清楚为何我现在在坪山比亚迪

。
乘客黄某
司机李某

我的确是通过“XX出行”顺风车平台提供的订单信息与乘客联系上的,但是我后面发现时间不方便,不想载乘客了,所以取消了订单。
结果我现在自己又想回湖南郴州,想到车上多个人可以聊天解困,所以接上这名乘客。
一会说时间不方便不去,一会又说想回湖南郴州

?司机左右矛盾的说法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怀疑。

通过司机李某手机的“XX出行”顺风车APP发现,10月28日当天,在坪山比亚迪生活区公交站有两个顺风车订单到韶关,龙岗平湖有一个订单到湖南。
但是,这些订单均已被司机主动取消!

司机李某否认到上述地点接乘客,而是接朋友。然而当执法人员要求司机李某出示朋友的联系方式时,司机李某却无法提供。
经查,涉事车辆及司机李某均无相关营运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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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根据乘客说法以及司机李某取消顺风车订单等操作,执法人员认为,司机李某涉嫌使用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执法人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司机李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暂扣涉案车辆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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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宗案例中
司机李某因取消当天多单顺风车订单
且让乘客直接线下交易
这哪还是什么顺风车
妥妥构成非法营运变“黑车”了喂


为何取消订单会变“黑车”?
我们先了解一下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的规范
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也就是通过顺风车平台接单);
合乘出行提供者(顺风车司机)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车辆;
同一车辆每天合乘不超过 3次;
分摊出行成本的,分摊总费用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 50% (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
在这些规范中,第一点就说了,要通过顺风车平台接单!
所以上面那个案例,虽然是在平台下单,但司机私下取消了顺风车订单,使得这趟运输过程脱离了监管,顺风车就变成了“黑车”!


顺风车如何开才合法合规?
那怎么开顺风车才是合法合规的呢?
简单来说,顺风车只要在合乘平台接单(全程不取消订单)且一天不超过3次,就不算非法营运。顺风车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因此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件。

从执法的角度来说,判别顺风车违法的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要点出发——
#顺风车违不违法,执法人员这样判别
出行信息的发布、对接流程是否符合“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的规定。
按里程计算,单次里程分摊的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是否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
同一车辆在一天内提供的出行次数是否超过3次。
驾驶员、车辆所有人(或车辆管理人)是否有通过载客行为营利的目的,是否构成根据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
所以,只要满足上面说的要求合法合规跑顺风车是没问题的,但如果打着“顺风车”的旗号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那可就违法咯!

本仙女码了那么多字
顺风车的知识点你都清楚了吗

最后最后
仙女我第N+1次强调
虽然开顺风车不需要取得相关营运证件
但要遵守顺风车出行相关规范
千万不要为了谋取一时利益
打着“顺风车”“拼车”的旗号
从事非法营运

如果大家发现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记得拨打☎️12328投诉举报哦~

来源|深圳交通、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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