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款饮用水抽检不合格!最新食品抽检结果来了
2021-12-02 08:50
来源: 广东市场监管

多款饮用水抽检不合格!最新食品抽检结果来了

人工智能朗读:

冬季气候干燥,人们对于包装饮用水的需求也比较旺盛。

然而,最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显示,多款包装饮用水被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扫扫雷~

4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188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847批次、不合格样品40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宏享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香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砵仔糕粉(风味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鹤山市七翁井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七翁井天然山泉水和弘一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鹤山市云乡镇沁源丽宝山泉水厂生产的沁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翠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津诚饮料厂生产的诚贝®无糖果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润奇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光南食品饮料厂生产的乐益添®益生元风味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浩浪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标称佛山市樵岭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共旺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共旺包装饮用水和共旺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佛山市顺德区逢宝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川林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珠海市金湾富山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北桂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桂硒山泉原生态饮用泉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广州市绮醒钢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广州堡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岭南站分店销售的厚切三文鱼腩刺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广场分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康轩饮食店销售的三文鱼刺身和蓝鳍金枪鱼刺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佛山市禅城区晴天好三文鱼店销售的金枪鱼刺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广州市海珠区源升行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白云区广裕兴食品厂生产的淮山薏米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河源市源城区诚兴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福多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早手工蛋糕(大麦若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阳光货仓商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茶山康年食品厂生产的芝麻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问题

广州市二号大院餐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口(贝类),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陈东升海鲜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增城阿亮蔬菜档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挂绿分店销售的紫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源市源城区大众海鲜店销售的大肉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台山市家昌旺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肉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东城沿海水产档销售的本地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台山市台城日鲜海鲜店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二号大院餐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闸蟹(淡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洪嘉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面条、云吞皮和鲜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茂名市电白区福乐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茂名龙海海蜇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珠海市良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珠海市一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正杏仁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海浪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亿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好家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顺景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利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旋风卷蒸蛋糕(抹茶豆乳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源市源城区翔发综合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凤岗九香食品厂生产的芝麻片,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阳江市阳东区东城亿万家商场销售的标称阳江市食品厂全佳食品公司生产的全佳油炸糕点麻旦,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阳江市阳东区广惠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阳江市江城区天天好食品厂生产的鸡仔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