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将有大变化!评审权未来或将“下放到校”
2021-12-02 07:39
来源: 广东教育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将有大变化!评审权未来或将“下放到校”

人工智能朗读: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填写意见反馈表,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发送至电子邮件:jiangyb@gdedu.gov.cn。

2.寄送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邮编:510080)。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

从职称评审的申报、管理等方面来看,与2016年发布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比,《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都有了进一步的细化。

《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实行同行专家评价,注重业内和社会认可。

在适用范围方面,除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等外,《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实行专门教育的专门学校纳入其中,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表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市经批准可由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具备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依据标准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这也意味着广东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未来或将“下放到校”,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

《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要拓宽基层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通道。对长期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农村工作的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职称可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则对各级职称对应的评价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对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确需评价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环节增加相关要求。此前2016年旧版方案要求除符合免试条件外,申报人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对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年度考核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且2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其他侵害学生或家长利益的行为;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此次发布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对于一级教师及以上(包括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专业条件评审包括学历资历条件、育人工作要求、示范引领要求、课程教学条件、教研科研条件等五大方面,其中与旧版政策相比,示范引领要求前置,更加强调要发挥出学科或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

如对于正高级教师,要求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在市级以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等。

此外,在各层级职称评价中,《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都对是否担任过班主任(主任老师)有要求,不少层级还有年限要求。

如对于一级教师需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二级教师需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三级教师要求任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能够较好地完成班级管理任务。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