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又到了俺的科普「营业」时间
今天来给大家讲讲
最近我们颁发的 4 张证
今后
交通行业中又一位特殊的成员
要在深圳「持证上岗」了
咦?
发的是什么证?给谁发的证?
✨噔~噔~噔~噔✨
↓↓↓

也就是说
从事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的企业
必须要有这本证
才算是合法经营租车业务
同时
也能保障租车双方的合法权益哟


- 发证了!全市首批!-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它是指,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将9座及以下的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活动。

之前汽车租赁行业基本上是完全市场化自由发展的状态,租赁过程中带来了消费者退车退费难、消费纠纷多发、租赁合同不规范等问题

为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管理办法》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要求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必须进行备案。

▲ 图源:IC photo
11月2日,我市首批完成备案的4家企业获得了《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它们分别是
深圳市蒙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辉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至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的颁发,规范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保护了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如何办理 -
各有关企业可通过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首页登录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业务系统企业端进行备案。
具体操作指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参考系统操作手册进行处理

▲ 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Q
所有的9座及以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都要进行备案么?
A
是的,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 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Q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进行备案会怎么样?
A
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由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最后最后
提醒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
要依法合规经营
主动备案哟


来源|深圳交通、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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