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规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六类被禁止
2021-10-27 09:29
来源: 中国网信网

国家网信办拟规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六类被禁止

人工智能朗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mc@ca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节选

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二)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的;

(三)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的;

(四)假冒、仿冒、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的;

(五)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