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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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地铁、高铁、机场
还没来得及打车
就被一群热情的“哥哥姐姐”围住了

是不是有些心动?
且慢!
近日,执法人员识破了一起
用共享汽车跑“黑车”行为
这波操作着实令人迷惑
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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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执法支队机场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机场交警在领航三路开展执法行动。
一辆车身贴着“联*云共享汽车”的粤S号牌白色小轿车进入执法人员视线,形迹十分可疑。

见状,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拦停检查,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对乘客和司机分别进行询问调查。
结果……
4名乘客均不认识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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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名乘客都表示,他们也是在机场被陌生男子搭讪乘坐该车,前往东莞谢岗、塘厦和清溪等地,车费 180 元至 200 元不等。
随后
执法人员对司机进行询问调查时
司机张某承认了乘客的说法


拿共享汽车来跑“黑车”?
这位司机的“骚操作”着实罕见

经查,司机、车辆均未取得相关营运证件。
按照规定,这位司机不仅收到一份《违法行为通知书》,还要暂扣车辆,而且司机开的车还是共享汽车,看来这位司机还得支付一笔不少的车辆租金~
最后
执法人员给司机作出了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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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司机张某涉嫌使用未取得巡游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巡游车营运服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执法人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司机张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暂扣该涉案车辆 30 日。4名乘客已由执法人员安排乘坐合法合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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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误上“黑车”
往往离不开拉客人员的忽悠
为此,新修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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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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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原文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机场、火车站、交通枢纽场站等客流集散地为出租汽车揽客,或者以提供违法运输服务为目的揽客。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机场、火车站、交通枢纽场所等客流集散地为出租汽车揽客,或者以提供违法运输服务为目的揽客,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二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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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醒 #
作为乘客
千万不要轻信忽悠误上“黑车”
作为司机
千万不要为一时之利开上“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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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的危害
非法营运车辆无合法营运资质和企业主体监管,驾驶员无从业资格,驾驶技术和车辆技术状况无法保障。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车辆不能坚持每日消杀消毒,驾驶员健康状况无法保障,不能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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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大交通枢纽
都有公交、出租车、正规网约车
这可不比“黑车”有保障得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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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圳机场」为例
据统计——
深圳机场巡游出租车日均发车近 1 万台次,高峰期(夜间22时至凌晨2时)旅客平均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网约车日均发车约 0.9 万台次,网约车接单时长均在 1 分钟内。
同时,还有地铁和机场快线等公交线路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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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
我们将持续联合公安、交警
重拳打击
非法营运蓝牌车、网约车违规经营
巡游出租车拒载、议价、甩客
等违法行为

最后最后
本仙女还是要第10000000001遍
不要坐黑车不要坐黑车不要坐黑车
不要坐黑车不要坐黑车不要坐黑车
不要坐黑车不要坐黑车不要坐黑车
如果发现“黑车”
可以拨打 12328 投诉电话嗷~


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