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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之窗映照法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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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之窗映照法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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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苏航 

过去40年,深圳是看向世界前沿的窗口。在新的改革之路上,她也是眺望法治未来的一扇窗。

深圳的成就,从来不只属于她自己。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这座新城在历史进程中的精彩书写,将其誉为“中国人民创造的世界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并向国内外宣布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将“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的认识,列入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十条宝贵经验之一。“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在第41个生日到来时,深圳又在改革与法治的互动之路上,奏出了哪些深沉华美的旋律?


我们辨认出的一个音节,是深圳勇于亮出改革先锋的法治魄力。在历史上,深圳一直是我国借鉴先进法律理念的“桥头堡”,现代企业、房地产登记、欠薪保障等制度均从这里走入中国法治。在综合改革试点之路上,深圳不再满足于吸纳与移植域外经验,而是以锐气写下可供他人借鉴的法治蓝本。过去一年,深圳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出台首部数据条例、首部绿色金融法规等17部地方性法规的亮眼成绩,成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其中,《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作为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为深圳的电子信息和数据产业发展奠定数字正义。以此为端绪,多个省份出台了与数据相关的条例。随着有关部门就首批授权清单中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26条事项开展调整适用工作,未来深圳将在规则创制方面交出更多惊喜,中央给予特区的政策倾斜,必然成就最大限度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福祉的法治高地。

我们辨认出的一个音节,是深圳向奋斗者们承诺:成于努力,不负于运气。在“第一学年”的成绩单上,有一个科目为深圳拿下四个第一:个人破产制度。在法治化市场里,有限责任和破产提供的合理责任豁免,是经营主体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充分实现商业潜能的必要条件之一。个人破产为在创业创新中诚实经营的自然人赋予重新开始的机会,使其不必因不可预测的坏运气抱憾终身,这一制度的完善被视作营商环境升级的重要标志。今年3月1日,中国首部关于个人破产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施行。7月,一名创业失败的80后工程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裁定书,全国“个人破产”首案由此诞生。过去一年,深圳不但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更成立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上线首个个人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并受理了首批个人破产案例。四个“第一”充分彰显深圳速度,更表明个人破产不是标新立异的“纸面创新”,而是有着整套规则与组织支撑的制度生态。它们为一位位“诚实而不幸者”指引新生,而中国未来的个人破产立法雏形也许正在这里孕育。

我们辨认出的一个音节,是深圳致力实现一幅以共享正义连接共同命运的宏大图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过去一年,深圳在律师、仲裁、公证、商事调解、司法鉴定等众多领域组织开展粤港澳专业交流活动,由北京、香港、澳门三地律师事务所出资设立的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前海挂牌成立。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引入32名港区陪审员,通过微信打官司成为港籍当事人不再陌生的司法体验。正义“跨境”不止着眼于人员交流、在线诉讼,随着泛亚太地区破产重整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落户深圳,打上信用与权威标记的深圳法治品牌,有望成为粤港澳合作中人人听得懂讲得通信得过的法律通用语。

深圳,水击三千里。她仍然将是一扇窗口,将法治时代的清新和煦送入身后的土地。

 

作者简介:苏航,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干部,在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等媒体、新媒体刊发时评三百余篇。曾获“五个一百”百篇网络正能量文字作品、北京法院先进工作者等奖项荣誉。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柯霈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