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条例实施1周年,宝安两个小区领到了整改通知书
2021-09-06 19:17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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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条例实施1周年,宝安两个小区领到了整改通知书

执法人员开具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作为该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负责人,深圳市彩洁清洁有限公司邓拥军表示该处理很合理。“一直以来,我们都很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因为员工上班时限问题,导致非工作时段监督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培训员工,提升引导能力,引导业主规范投放垃圾;加强管理,提高保安和物业工作人员的巡查力度。”

记者了解到,此次执法行动分为两个阶段,包括集中执法阶段(9月6日-9月26日)常态化执法阶段(9月27日-12月底)。其中,集中执法阶段,根据不同执法主题设立三个执法周,对不按《条例》规定实施垃圾分类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同时加强执法典型案例宣传,以罚促管,形成执法震慑。常态化执法阶段则通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市容巡查员日常巡查、市民投诉等反馈内容,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形成长效约束机制。 

三个执法周分别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体系中较为突出的薄弱环节和普遍问题,分阶段、有重点的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第一个执法周(9月6日至9月12日),聚焦《条例》实施1周年以来住宅区分类投放环节中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查处。第二个执法周(9月13日至9月19日),重点检查餐饮门店、酒店、商务写字楼、农贸市场等场所。第三个执法周(9月20日至9月26日),聚焦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环节中单位或个人的突出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针对住宅区分类投放环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一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处二百元罚款。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