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购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辅助岗位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8-19 18:10
来源: 深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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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购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辅助岗位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于2018年9月开始购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辅助岗位的外包服务,现已满三年。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圳市司法局拟通过采购服务方式,公开采购购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辅助岗位外包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FJCG202100022

二、招标项目名称:购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辅助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购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辅助岗位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预算金额:23.25万元

(五)服务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六)响应方式:采购线下报名响应方式

(七)定标方法:评审定标法

五、服务项目内容

(一)数据采集、系统录入和档案管理:采集并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更新市人民监督员档案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市人民监督员报名及选任阶段信息资料的收集,负责人民监督员的抽选及履职台账工作。

(二)培训与考核管理:协助做好市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参加培训学习情况、遵章守纪和个人操守情况等考核管理工作。

(三)案例初审和宣传报道:做好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案例初审,协助做好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宣传报道。

六、项目要求

(一)合法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服务供应商应通过严格把关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执行、项目成效等相关重点领域内容,建立项目全流程、全方位和立体化监督机制;

(三)经费使用要求:本项目投标单位服务管理费需控制在12%以下;

(四)项目产出:投标单位需向项目采购方提供项目半年总结及年度总结,说明采购服务产出情况。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有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经验,并提供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三年内未受到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无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投标文件组成

(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提供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机构资料:机构概况、机构组织架构、专业人员队伍情况等;

(三)实施方案;

(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五)项目经费使用方案;

(六)上一年度区级或以上社工服务机构绩效评估成绩;

(七)同类项目业绩;

(八)荣誉或奖项;

(九)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九、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取 评审定标法 方式进行定标,响应供应商线下投标,投标文件需快递伍份(一正四副)纸质版标书到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林小姐),投标文件开标后不能以任何形式补充。

十、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8月19日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7:00前

(三)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十一、其他事宜

(一)投标单位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并履行相应法律责任。

(二)中标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内条款,不得擅自更改。

十二、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林小姐 83057168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9日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