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次实施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2021-07-15 16:3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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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实施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15日讯(记者 叶梅)7月15日,记者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公示稿)》已于2021年7月13日开始公示。其中起步价保持10元/2公里不变;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04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12月,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运价与工资指数、能源费用、CPI和劳动生产率等变化情况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本次运价调整是基于新机制的首次调整。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车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7年至2019年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运价情况进行评估,并于2020年12月18日组织召开深圳市巡游车运价调整座谈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深圳市巡游车运价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2021年7月28日前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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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为2.7元/公里

据了解,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慢速等候费)、附加费、预约服务费和大件行李费等七个项目组成。

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公示稿)》内容,起步价保持10元/2公里不变;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为2.7元/公里。

返空费,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

候时费(慢速等候费),保持每分钟0.8元不变,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附加费,保留夜间附加费,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取消燃油附加费。

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

大件行李费,保持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标准不变。

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2019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综合各项调整因素,运价调整后,深圳出租车整体运价水平提高7.68%。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2.27元,其中,新增运价项目乘客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1.37%。与国内重要城市相比,深圳运价调整方案的运价结构与水平均在合理和可行范围内。

附件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调整方案(公示稿)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综合考虑驾驶员收入、市民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等因素拟定了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运价项目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慢速等候费)、附加费、预约服务费和大件行李费等七个项目组成。

(一)起步价,是指在最低计价里程内产生的行程基础费用。

(二)里程价,是指超出起步里程之后按每公里租价计收的费用。

(三)返空费,是指超过里程价限定公里数以上部分,在每公里租价基础上加收的费用。

(四)候时费(慢速等候费),是指当出租汽车行驶速度低于一定时速或者停车等候时按时间收取的费用。

(五)附加费,是指在特别时段(包括夜间、法定节假日期间等)或者特别区域内以及其他特定情形下加收的费用。

(六)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是指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与乘客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运营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七)大件行李费,是指针对体积或重量超过一定额度的行李而收取的费用。

二、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保持10元/2公里不变。

(二)里程价,由2.6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三)返空费,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调整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60%。收取时间由6时至23时,调整为全天收取。

(四)候时费(慢速等候费),保持每分钟0.8元不变,起收条件由时速0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10公里。

(五)附加费,保留夜间附加费,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取消燃油附加费。

1.夜间附加费,保持每天23:00至次日6:00时段,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30%的标准不变。

2.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每天23:30至次日6:00时段,从深圳机场出发的,每运次加收15元;从深圳北站出发的,每运次加收5元。

3.春节附加费,春节期间(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运次加收10元。

(六)预约服务费(电召服务费),由2元/次调整为不高于6元/次,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

(七)大件行李费,保持体积超过0.2立方米、重量超过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标准不变。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3日

[编辑: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