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对起火单位开出罚单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金晶 通讯员 王芳芳)5月24日凌晨两点,宝安区某工业园一塑料加工厂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经调查,此次火灾事故暴露出该园区管理单位及起火单位多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6月11日,记者了解到,宝安警方依法对该园区管理人陈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起火单位作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5月24日凌晨,宝安区某工业园一塑料加工厂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区消防救援大队共调度27车140人赶赴现场及时处置。经调查,此次火灾事故暴露出该园区管理单位及起火单位多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一是起火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停工期间未按照规定及时切断电路,导致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二是该园区管理单位日常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三是该园区管理人发现火情后,并未第一时间及时报警,导致火势蔓延。
事故调查结束后,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园区管理人陈某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同时,因起火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起火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