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帮对方完成转账的同时
还能拿一笔“分成”
这种看似轻松的挣钱方式
已经涉嫌犯罪

近日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就抓获了三名
涉嫌“网络交友”诈骗
的嫌疑人
日前,市民李先生遭遇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在对方的威胁下,先后向指定账户转账29800元。事后,李先生报警求助,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八卦岭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展开了侦查。
福田分局民警通过仔细分析研判和案件倒查,很快锁定该犯罪团伙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掌握到多名嫌疑人的落脚点。
民警随即协同多地警方展开抓捕行动。过程中,警务人员辗转多地,克服恶劣天气,经连续长途奔波,最终将三名涉嫌帮信嫌疑人张某月、周某、何某成功抓获并带回深圳。

经审讯,张某月、周某、何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张某月供述,其高中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经熟人介绍,将银行卡出借给张某,前后共分得不法收入2000元。
同样,嫌疑人周某、何某也在提成的诱惑下,将银行卡出借给嫌疑人张某,其中,周某共获利1200元,何某因出借5张银行卡,涉及转账约70万元,获利近8000元。目前,张某也已被上海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李政
明知对方要利用这些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把卡出借或出售给对方,这就构成了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请务必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一旦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如废弃不用也请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可随意丢弃、买卖。如遇身份证遗失,或电话卡、银行卡异常等情况,请及时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账号存在,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来源:南方pl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