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周六了
相信有很多朋友都会乘坐包车大巴出游
巧了,这正好也给了
总想“踩过界”的经营者可乘之机
这些“越界”包车
常见的违法行为有
↓↓↓
包车线路两端不在车籍所在地
包车客运经营者不能提供有效包车合同
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
下面这辆“踩过界”的广西包车
成功引起了执法蜀黍的注意
因为这辆车的行程
全在广东境内,而不在车籍地广西

01
广西包车竟跑湛江至深圳路线?
司机还想装糊涂?
5月1日
执法支队罗湖大队执法蜀黍
在草埔地铁站开展执法行动
一辆桂E车牌大巴准备进入草埔地铁站
执法蜀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
对这辆大巴的司机和乘客分别进行调查

经查
这辆大巴车属公司为新**集团北海公司
大巴的车籍地为广西
该车的资质看似十分齐全
然而乘客的说法
却引起了执法蜀黍的警觉


乘客何某
我是当天上午十点多在湛江吴川上的这辆车,准备前往深圳布吉,我通过网上订票乘坐该车,已支付140元车费。我不认识司机和其他乘客。
执法蜀黍心想
这辆广西大巴怎么跑
湛江吴川至深圳布吉的广东省内线路?

带着这个疑问
执法蜀黍对司机彭某展开调查
而司机彭某竟试图使用“装糊涂”技能

司机彭某
这些乘客怎么上的车我并不清楚,我就是半路过来帮我朋友开车而已,乘客我也不认识。

处理结果
执法蜀黍认为,该客运包车线路两端不在车籍所在地,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款的规定,执法蜀黍对新**集团北海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下面这辆东莞包车也“踩过界”
东莞包车居然跑深圳至惠州路线?!
且乘客对该车的包车合同一无所知
02
东莞包车违规行驶惠州至深圳路线
合同也名不符实
5月3日上午
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蜀黍
在深南大道车公庙段开展执法巡查
执法蜀黍依法对一辆粤S车牌大巴进行检查
并对司机和乘客进行询问

该车车属公司为东莞华**恒公司
该公司有取得营运资质
该车为东莞籍市际包车
该车当天正拉着十余名乘客
从惠州前往深圳
大巴司机提供了一份包车合同
甲方为张某权,乙方为东莞华**恒公司

随后,执法蜀黍带着这份合同询问乘客
乘客均通过APP购票乘车
乘客与司机、乘客之间互相不认识
也不认识包车合同的甲方张某权
处理结果
执法蜀黍认为,东莞华**恒公司作为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且该车行驶线路两端不在车籍所在地东莞。执法蜀黍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分别对该公司开具两份《违法行为通知书》。
执法蜀黍查处完这辆“过界”包车
接着来了一辆违规拉散客的“定制包车”
03
“定制包车”招揽合同外乘客被查
刚检查完上一辆违规包车
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蜀黍
继续在深南大道车公庙段巡查过往车辆
见到粤BHX***中型客车形迹十分可疑
执法蜀黍立即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
对乘客和司机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该车车属公司为深圳西*公司
该公司有取得营运资质✔
该车有《道路运输证》✔
驾驶员刘某提供的包车合同显示
该车为依托网络平台定制的“网约巴士”



车上有4名乘客
从深圳罗湖前往佛山顺德
这趟包车行程看似没有问题
但检查后发现
该车只有1名乘客是包车合同清单内的乘客
其余3名乘客实际均在罗湖汽车站上车
不在乘客清单内
处理结果
执法蜀黍认为,深圳西*公司的车辆涉嫌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执法蜀黍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款,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正在进行
本仙女提醒包车客运经营者
都要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违规经营

同时,本仙女提醒各位乘客
出门乘坐大巴时要注意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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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到非法售票窝点购票



不要乘坐“黑大巴”



不要在路边乘坐大巴



坐包车前,务必与包车经营者签订合同
如果大家发现
非法营运“黑大巴”、无证大巴
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记得及时拨打 ☎️12328 投诉举报

除了肉眼辨认
本仙女还给大家准备了懒人辨认法

市内营运客车专属绿码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
在深圳营运大巴上车门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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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