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酒瓶险酿惨祸,深圳一男子屡次高空抛物被判刑六个月
2021-05-12 09:33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天降酒瓶险酿惨祸,深圳一男子屡次高空抛物被判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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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5月1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2021年1月以来,被告人陈宇(化名)在深圳市光明区某街道住房住宿期间,多次从所住房间窗户向外高空抛啤酒瓶、垃圾等物品。1月14日12时30分许,陈宇从临街的窗户向外高空抛出两个玻璃啤酒瓶,差点砸到路人,路过行人王喆(化名)报警后民警到场前往被告所在住房抓获陈宇。

另查明,陈宇于2020年8月3日到9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区某街道另一住房住宿期间,两次向楼下扔啤酒瓶。

2021年4月2日,光明检察院向光明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宇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宇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光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宇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其具有认罪认罚的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