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生

刘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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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生,男,汉族,1964年9月生,湖南邵阳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学位。现任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982年9月—1987年7月,湖南农学院牧医系兽医专业学习;

1987年7月—1988年10月,湖南省邵阳县畜牧水产局干部;

1988年10月—1989年3月,湖南省邵阳县团委干部;

1989年3月—1991年9月,湖南省邵阳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1年9月—1994年7月,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农业经济及管理专业学习;

1994年7月—1997年8月,广东省纪委副主任科员;

1997年8月—2002年3月,广东省纪委主任科员;

2002年3月—2004年4月,广东省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4年4月—2004年11月,广东省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处处长;

2004年11月—2007年9月,广东省纪委案件管理室正处级副主任(其间:2005年9月—2006年1月广东省委党校中青一班学习);

2007年9月—2010年1月,广东省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厅级主任;

2010年1月—2012年5月,广东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12年5月—2013年12月,广东省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厅级主任;

2013年12月—2015年10月,广东省纪委常委;

2015年10月—2018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年1月—2021年4月,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4月—2021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2021年5月至今,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十二届纪委委员,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