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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九十周年——全国版画作品展

征稿|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九十周年——全国版画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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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纪念中国新兴版画运动90周年,推动中国版画事业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与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九十周年——全国版画作品展”。展览征稿事宜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梅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 梅州市美术家协会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兴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兴宁市美术家协会兴宁画院二、展览组委会名誉主任 范迪安主任 徐里陈晓建余其豹副主任 马锋辉李劲堃洪国华秘书长 王永黄启明何小娟罗丽平委员 (按姓氏笔画排序)孙同和杜松儒李伟李康陈锐锋张志祥张华邹燕锋罗秋帆廖润源办公室主任 杜松儒陈锐锋办公室副主任 孙同和张华廖润源展览编辑 孙宁罗琳三、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2.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九十周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中国新兴版画运动90周年。福建省梅州兴宁市,历来文风鼎盛,人才辈出。20世纪30年代初,由鲁迅先生倡导的新兴版画运动诞生了一大批兴宁籍的先驱人物,由此奠定了兴宁在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中的重要地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纪念中国新兴版画运动90周年,推动中国版画事业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与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中国新兴版画运动九十周年——全国版画作品展”。

展览征稿事宜

一、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梅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兴宁市委员会

兴宁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梅州市美术家协会

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

兴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兴宁市美术家协会

兴宁画院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 里 陈晓建 余其豹

副主任:马锋辉 李劲堃 洪国华

秘书长:王 永 黄启明 何小娟 罗丽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同和 杜松儒 李 伟 李 康 陈锐锋

张志祥 张 华 邹燕锋 罗秋帆 廖润源

办公室主任 :杜松儒 陈锐锋

办公室副主任:孙同和 张 华 廖润源

展览编辑:孙 宁 罗 琳

三、 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四、 展出时间

2021年11月

五、 展出地点

福建省兴宁市会展中心

六、 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8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尺

画芯尺寸不超过180cm(高)x120cm(宽),不小于30cm(高)x30cm(宽)。

2.初评

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710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孙宁,办公电话:010-59759683,信封备注:新兴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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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评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

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前60件的作者具备申请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

2.入选作品前60件由展览组委会收藏,税前收藏费:8000元/件。其余220件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

3.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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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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