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改委:
落户条件需与城市承载能力
及供给能力相适应
在去年“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李苏华曾提出建议——
对在深圳市工作且已缴交社会保险至少达到15年以上(不含因任何原因导致的社保补交)的非户籍居民,延长入户年龄至国家法定的退休日期,对这些来深建设者群体,在他(她)们自愿且主动提交入户申请后,希望不设定其他的入户条件。
李苏华建议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在深建设者收入、住房、教育和养老等“四大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