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奖励、租金补贴、企业扶持都有了!赶紧来了解前海拟出台的8大优惠政策
2021-04-16 20:5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人才奖励、租金补贴、企业扶持都有了!赶紧来了解前海拟出台的8大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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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4月1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智伟 吴徐美)记者日前从前海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深港合作,促进前海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规定,结合新时代前海开发开放实际需要,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扶持政策,其中涉及人才、租金、总部、金融、物流、新兴产业、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

为使政策内容更加科学合理,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10天(含)内。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qhfz@qh.sz.gov.cn。联系电话:焦先生,36667361。

相关政策:

1、前海人才奖励2.0:聚集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和归巢人才

(一)高层次人才最高可奖720万元

据了解,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拟分别给予720万元、324万元和216万元的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对在前海落户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市设站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0%配套资助;对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或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团队,按照省市资助金额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

(二)港澳青年最高给予6000元/月的就业奖励

对来前海工作的港澳青年,拟按博士6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学士3000元/月、副学士及以下文凭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奖励;对于聘用港澳青年的前海企业,则按每名港澳青年在前海应税工资薪金收入30%,给予每年最高8万元的用人资助,每家机构最高240万元;对取得港澳或内地执业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一次性奖励5万元;针对港澳青年在前海创办科技及创意机构,持股比例高于30%以上的给予3万元创业奖励。

此外,针对参与前海管理局组织的“港澳青年招聘计划”的港澳青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给予实习补贴。

(三)归巢人才奖励依照本人直接经济贡献

对前海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要求在前海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机构或不低于30万元的港资机构全职工作,且在前海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海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拟为: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其直接经济贡献25%、35%和超过20%部分给予奖励。此外,个人最高限额3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2000万元,其中前海总部企业和港资机构的个人最高限额5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3000万元。

2、租金补贴力度广度再加强!吸引更多企业落地前海

为能同时涵盖租金补贴和购置补贴,新办法修订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扶持办法》。修订后,放宽了办公用房的认定标准,将前海合作区范围内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的物业,以及前海管理局认定的产业载体均视为办公用房;调整了扶持对象的分类和标准,修订后的扶持对象分为四类:一是入驻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产业载体且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企业,二是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三是由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且入驻前海管理局主办的创业园区的,四是不符合前三类的企业。同时,不再设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50(或100)平方米的条件。

此外,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0年1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区内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其他重点企业分别给予一定标准的购置扶持,其中港资企业的标准相应的提高至1.3倍。

3、总部企业突出对港合作和在地经济

记者了解到,在深港合作上,新办法加大了对港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港资总部企业的扶持标准由原来的按一般企业扶持标准的50%调增至130%,且只要申报企业股东满足一定比例港资成分的即可申报;而在在地经济方面,申报企业除了需要满足注册地、税收缴纳地在前海合作区基础上,还须“实际经营地在前海合作区”。

此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也有所调整,对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适当降低了认定标准,直接经济贡献由2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由1亿元降至5000万元;增加了金融企业总部扶持标准,最低档次由300万增至800万,封顶由2500万增至5000万;还新增了总部企业用地支持条款。

4、顺应金融创新发展大势,制定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

一是突出发展持牌金融。对于持牌金融机构特别是金融企业总部在落户奖励、贡献奖励、高管奖励等方面制定较为完善的扶持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做优做强,不断增强资本、技术和服务的对外辐射影响。

二是突出特色金融创新。针对前海优势金融产业类别和未来发展迅猛的新金融产业,包括金融科技、数字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等业务进行扶持,力争实现弯道超车。

三是突出深化深港合作,加快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对港资金融机构给予额外的落户、税收、贴息等奖励,降低港企港人奖励准入门槛,支持深港跨境金融业务发展,推动前海率先落实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中共深圳市委六届十七、十八次全会明确将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勾画出前海未来金融发展新蓝图。前海围绕“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定位,力争用10年时间将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打造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国际一流金融城。

四是突出金融在地经营。针对已在前海注册、不在前海实际办公的金融企业,制定专项补贴奖励政策,促进相关金融企业回归前海、扎根经营。

5、设定单家机构年度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前海贸易、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前海实际,草拟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分为总则、贸易物流供应链发展支持、航运发展支持、商贸物流业深港合作载体支持、共性支持、申请与审核、监督管理、附则共九章,合计40条,明确了支持范围与对象、支持标准、申请流程、审核方式、责任与管理等内容。《办法》重点支持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收缴纳地均在前海的对象,设定单家机构年度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并侧重区域合作,对港澳台企业的扶持标准和上限按1.3倍予以核定和执行。

6、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在前海起草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前海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创新企业支持包括独角兽、瞪羚等创新型新锐企业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支持、贷款贴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科技平台支持、科技立项支持、科技奖励支持等内容。创新生态支持包括知识产权支持、标准制定支持、行业协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支持、科技活动支持、云平台支持、企业上云支持等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支持包括深港协同创新培育支持、面向港澳团队的空间载体支持、港澳企业创业交流支持、粤港澳科技合作项目支持、科研设备进口支持等内容。

7、打造深港专业服务业合作发展高地

为促进前海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提升深港专业服务业合作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推动专业服务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前海研究制订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本细则从行业经营主体、促进主体、空间载体等环节着手,制订了14项具体扶持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专业服务业发展生态,打造深港专业服务业合作发展高地。

8、着力补齐各类社会公共服务短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事业的完善和发展,加快推进前海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前海未来城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前海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专项资金实施办法》。《办法》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政策的实施,彰显深港合作、发挥前海特色、突出前海标准,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机构和企业进驻,向在地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各项社会公共服务。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