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实施首月:260人申请破产,8宗立案审查
2021-04-12 18:5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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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破产实施首月:260人申请破产,8宗立案审查

个人破产财产申报不全等问题比较突出

记者还注意到,由于个人破产是个新鲜事物,很多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认知不足情况,特别是债务人财产申报不实问题突出,存在申报不全、怠于申报、甚至未如实申报等情况。如有的申请人只就其主观希望免除的债务进行部分申报;有的未将其个人负债与家庭其他成员负债作区分,统一以其个人名义申报;有的只申报特区内财产、隐瞒特区外财产;还有部分申请出现申报的债务规模与破产原因不相匹配情况。

此外,部分申请人的负债是由奢侈消费、过度投机、过度举债引起的,这些债务是不能得到《条例》规定的破产程序的保护的。

对此,曹启选表示,如果债务人不如实申报或者选择性申报债务、财产,甚至故意以个人名义申报其与他人混同的债务、向他人转移财产后申请破产的,一经发现,法院将严格依照《条例》视阶段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申请、不予免责或者撤销免责的裁定,并严格追究破产欺诈的法律责任。

龙光伟表示,下一步,深圳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推动个人破产案件审查审理的规范化。针对个人破产申请的各类情况,强化个人破产申请前咨询辅导机制,进一步明确个人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准,推动个人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研究完善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制度,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健全个人破产事务配套制度,确保个人破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持续落地见效。

(原题为《深圳个人破产实施首月:260人申请破产,8宗立案审查》)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