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
是专供行人行走的道路
也是行人出行的必经之道
为了让大家的出行更加便捷
一直以来
我们对各类违规占道行为「零容忍」

近日,我们的执法人员
竟遇到一处「霸道」的路政施工工地
不仅未办理占挖许可
施工时还把燃气管道挖!破!了

▼
03
月
03
日
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
龙岗区园湖路附近的人行道时
发现一处工程项目正在居民区里面施工
现场有施工人员正在进行施工作业,但地砖、水管、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散落一地,施工现场极其脏乱
施工现场居然没有悬挂占挖许可决定书,涉嫌无证占挖
施工现场位于人流量极大的居民区,万一发生工程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歪个楼:猪脚饭请给本仙女打广告费

)
执法人员立即找到该工地现场负责人杨某
并对其进行询问调查
↓ ↓ ↓
经查
该工程是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该处正进行占用挖掘人行道铺设燃气管道项目施工,占挖长度9.6米,宽度1.8米,于2021年3月1日开始施工。
但是
杨某却无法出示占挖许可
涉嫌无!证!占!挖

对此
执法人员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责令其立即改正
与此同时,还进一步搜集证据
不断联系该燃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单位
就在调查过程中
传来了一个更令人气愤的消息——

3月8日,该工程项目在使用机械开挖时,导致燃气管道损坏,致使燃气泄漏,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工作生活,给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建设单位涉嫌无证占挖不说
还挖坏燃气管道,影响居民生活?
这么过分?
看来这笔帐咱们得好好算一算

▼
03
月
18
日
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相关负责人叶某
前往龙岗大队接受调查

据叶某交代,该天然气改造工程于3月1日早上开始动工。
由于城中村燃气改造需要,施工方就从园湖路接管过来,并占用挖掘了该处人行道。该项目的主管人员是朱某,全面负责该项目工作。

听到叶某的说法
执法蜀黍立马反问
↓ ↓ ↓
执法人员
请问你们这项工程有取得占挖许可吗?


公司负责人 叶某
没有许可,还在申办中。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
项目直接负责人朱某进行询问调查
朱某承认了
3月1日在园湖路占挖人行道的事实
↓ ↓ ↓
执法人员
你们单位是否有交通部门的占挖许可?

面对执法人员开门见山的提问
朱某神色开始慌张起来,思索半晌后
竟给出了和叶某一模一样的回答
↓ ↓ ↓

直接负责人 叶某
没有许可,还在申办中。
执法人员
3月8日该工程项目进行开挖作业时,导致燃气管道损坏和燃气泄漏。建设单位未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不严,影响恶劣。

处理结果
由于深圳市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未经交通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万元罚款;对该项目直接负责人朱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占道施工不是你想挖就挖
想“开膛破肚”就“开膛破肚”
要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
本仙女再次提醒建设单位
取得占道挖掘许可后,才能进行施工
违法占道施工
我们的执法人员将严查严处
我们对各类违规占道行为“零容忍”
市民朋友如果遇到各类违规占道行为
速速拨打☎️12328投诉举报嗷


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