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填报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的通知
2021-03-23 10:44
来源: 深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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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填报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的通知

各样本单位:

为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监测、调控工资分配格局、进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国统办人口字〔2019〕72号)、《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粤统办字〔2019〕74号)以及《深圳市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被抽中的样本单位。

二、填报内容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详见附件2。

三、填报时间

一季度季报:2021年3月20日00:00-4月8日12:00

二季度季报:2021年6月20日00:00-7月7日12:00

三季度季报:2021年9月20日00:00-10月9日12:00

四季度免报。

四、填报方式

各单位可以选择通过网络平台报送或其他形式报送报表。

(一)网络平台报送

填报网址:http://219.235.129.84/bjstat_web/login.do

可登录深圳市统计局官网,点击“非一套表劳动工资系统”链接至该网址。首次登录此系统的单位,请先根据网络平台填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申请证书。证书申请过程中,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如果包含英文字母,英文字母要大写);初始密码为9位组织机构代码+*lwzb(如123456789*lwzb,其中,lwzb为联网直报拼音的首字母)。已登录过此系统填报数据的单位,无需再申请证书,直接输入用户名和修改后的密码进行登录。

(二)其他形式报送

没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可以选择报送纸质报表,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表报送本单位所在街道办统计机构,报送前请提前电话联系街道办统计机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单位所在街道办统计机构或市、区统计局。本通知(含附件5)可在深圳市统计局官网下拉页面中“通知公告”栏下载。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按照主要指标解释(详见附件3)和相关填报说明等要求,认真完成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的填报工作。

附件:1.深圳市各级统计机构咨询电话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

3.主要指标解释

4.网络平台填报操作指引

5.2021年劳动工资统计季报样本单位名单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