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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有这7大“特权”!国家明确:不得安排从事这项工作!

女职工有这7大“特权”!国家明确:不得安排从事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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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的规定,妇女可放假半天。女职工应享有的“特权”还有哪些呢。在今天这个专属女性的节日里大伙儿不妨就和小编一起来跟工会君学习了解下吧~01“三八”妇女节休假半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的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劳动部认为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静静

小明小明!今天我有半天的带薪休假,下午的工作就交给你啦!辛苦喽~~

什么?!今天可才周一,上班第一天!静静你是不是糊涂了呀?

小明

工会君

小明同学~静静说得没错!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的规定,妇女可放假半天!

女职工应享有的“特权”还有哪些呢?

在今天这个专属女性的节日里

大伙儿不妨就和小编一起

来跟工会君学习了解下吧~

01

“三八”妇女节休假半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3条的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中,劳动部认为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02

高强度作业可拒绝

为了保护女职工健康

我国专门出台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并在《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等一系列法规中

规定了企业不能安排女职工从事的工作

↓↓↓

# 普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按照目前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并且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详细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大家可以查阅学习!

03

孕检算出勤,孕期劳动时间可调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

#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除此之外,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也是计入劳动时间哟~

04

求职遭遇性别歧视可维权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同时,根据该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实施就业歧视,女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5

带薪产假有保障

# 关于产假的时长,有以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基础产假为98天。同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规定,奖励假为80天。因此产假共178天

此外,难产假为30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 关于产假工资的问题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大家要注意啦!!《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说,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06

用人单位有义务防止职场性骚扰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规定: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 《民法典》第1010条也有相关规定:

《民法典》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对“性骚扰”的行为方式进行了明确,赋予了“性骚扰”受害者依法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对性骚扰事件及时了解,进行处理。例如,报警并协助调查,或根据规章制度对性骚扰行为人进行相应处理

07

月经期间符合条件,可申请工间休息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八条:“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

女职工们

如果你曾遭遇以上任何一种侵权

请一定要记得拿起法律武器

勇敢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们

性别不应成为拒绝录用女职工的理由

“就业歧视”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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