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改革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制度:不应凭分数论奖金
2021-03-08 08:43
来源: 澎湃新闻

代表建议改革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制度:不应凭分数论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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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2021年3月8日讯“笔者曾到一些地方调研,发现有的县(市)高考奖励额度很大,动辄高达数千万元,这些奖励的发放都是根据当年所谓高考成绩确定的。”

2021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民进中央获悉,今年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提交了《关于改革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制度的建议》。其中提到,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不应凭借单一的考试升学成绩,建议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额度、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案。

张志勇注意到,当前一些地方的优秀师资和生源越来越向当地最好的高中集中。在一个县域内,高中布局形成“金字塔”形态。好老师好生源往往都集中在当地最好的学校(例如县一中),差一点的生源则被收拢到职业高中,中间这一部分也被分成“三六九等”。由此,高考奖励额度在各个学校之间自然差距巨大。最高的学校达到近千万元,次之数百万元,再次之一二百万元,差的只有几十万元了,甚至没有任何奖励。

张志勇认为,单纯依据高考成绩实施的奖励制度,很可能造成重奖励不重基本待遇保障、优秀教师招不来等不良后果。据其调研发现,县里把大量的钱用于每年高考成绩奖励,很难拿出更多钱用于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有的地方刚刚入职的本科生教师,工资只有2700元,本校毕业的省属师范大学毕业生甚至不愿回母校工作。

同时,张志勇还发现,凭分数论奖金,或导致县域高中资源配置分化越来越严重。为了追求更高的升学率,县里把当地优秀的老师和生源都集中到最好的学校。好的学校也会吸引优秀教师加入以及县里的教育投入。这就形成了当地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的“马太效应”。

事实上,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中央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是要取消中小学教师的一切表彰奖励活动,也不是要取消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评价。”在张志勇看来,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是国家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全面科学完整地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业绩,而不仅仅去看考试升学成绩。

为此,张志勇建议改革、调整中小学教师业绩奖励体系。

首先,保证教师业绩奖励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应把中小学教师教学业绩奖励资金全额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其次,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额度。总体上,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师的业绩奖励额度应该是一致的,原则上应依据生均来确定各个学校的总体额度。各个学段、学校之间,可以根据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一定系数差异,但绝对不能依据考试升学成绩分配教师业绩奖励额度。

第三,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标准。中小学教师的业绩奖励要突出教师教书育人的劳动付出,首先是要把本校学生身心健康特别是体育素质纳入考核系数。具体做法,县里可以根据每所学校学生体质监测水平,确定各学校教师业绩奖励额度的分配系数,成绩高的奖励系数高。其次要考虑每所学校学生成绩的增值水平,而不是简单地看一次性考试升学成绩。此外,要突出教学业绩的团队奖励,特别是学科教研组和行政班的团队奖励,而不是仅仅奖励毕业年级的学科任教教师。

第四,科学确定教师业绩奖励方案。各学校教师业绩的奖励方案,要反复论证,科学研制。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编辑: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