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保障“老有所依”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今起实施
2021-03-01 15:06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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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障“老有所依”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今起实施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皮勇华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1日讯(记者 陈婕)《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0月2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月1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由深圳市民政局、福田区人民政府主办,福田区民政局、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深业集团共同承办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暨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运营启动活动在深业中城举办。

活动现场,市民政局副局长皮勇华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深圳养老服务法治化治理迈入新时代。这是深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有力举措,也是深圳担负中央使命、全力推进“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为深圳养老工作带来新动力。

近年来,深圳强化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形成了以《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为纲领、若干中长期规划为核心、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1+N+X”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全面覆盖土地、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医疗、人才、产业等方面,推动深圳市养老服务快速发展。《条例》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对策,为我市进一步推进“老有颐养”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针对深圳市土地资源紧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条例》强化养老服务空间设施保障。明确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市级推动“9+3”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区级加快推动完成区级养老机构新建或扩建任务,2022年底前,每个区至少建成一家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区级兜底保基本型养老机构。重点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底,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长者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是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每个老龄化社区将至少建设一家社区长者服务站,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文体娱乐、助餐配餐、辅具租赁、喘息服务等等服务;在住宅小区(片区)设立长者服务点,主要是提供居家上门照护和链接资源。通过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点科学、均衡布局,让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15分钟生活圈”的优质服务。

活动现场揭牌启动了福田区倾力打造的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为深圳长者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示范样板。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由深圳幸福健康产业集团运营,为老年人提供价格普惠、服务优质、方便可及的“家门口”养老服务。

此外,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和深圳市幸福健康产业集团在校企人才培养、标准研制方面的强强联手,深业集团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医养融合、疫情防控等方面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为我市多元助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增添了一抹亮色。还发布了由深圳市健康养老学院运营的资讯平台“深圳老有颐养”微信公众号,致力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推广积极老龄化理念,发布养老行业最新资讯。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