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起实施 让“诚实但不幸”有翻盘机会
2021-03-01 08:35
来源: 深圳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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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起实施 让“诚实但不幸”有翻盘机会

关于终身追责制和豁免财产计算方法

刘曙光进一步解释说,《条例》规定,在申请个人破产前2年的的交易行为无效,等于提出申请日期往前提两年的财产转移等交易行为可撤销。2年之内给直系亲属的清偿债务行为,无效;最后一关是,只要任何时候发现存在恶意逃避债务,都可以要求撤销之前法院的债务豁免裁定,也就是“终身追责制”,这是世界上最严的恶意逃避债务追责制。

豁免财产是为保障债务人及其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及权利而为其保留的财产。深圳的《条例》采取规定财产类别加封顶数额的模式。豁免财产累计总价值不超过20万,也就是最多留20万,包括保障债务人及其家庭在无房产情况下的基本必要的家庭生活用品,基本的个人消费、家庭赡养和小孩上学看病费用、租房费用。基本核算,20万基本够一家三口生活1年。

除了豁免财产之外的,全部要拿出来还债。3年之内不准高消费,不能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和金融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等职务;借款一千元以上或者申请等额信用额度时,应当向出借人或者授信人声明本人破产状况。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种信用修复机制。(本网资料图片)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