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坪山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2021-02-07 18:29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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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坪山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近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坪山区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旭奇传达了省委书记李希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苏全贵代表省委第二巡视组分别向坪山区委书记陶永欣和区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深圳市委副书记郑轲代表深圳市委作表态发言。陶永欣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坪山区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旭奇指出,省委书记李希对抓好巡视整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巡视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出实招、使实劲、求实效,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各种腐败问题。三是要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推动巡视整改见底见效,向省委和广大干部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苏全贵指出,近年来,坪山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主动融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秉持“深圳东部中心城区、深圳国家高新区核心园区、深圳未来产业试验区”的发展定位,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党的建设平稳有序推进。巡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环境保护、民生建设有差距。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有的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存在。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领域党建工作质量不高。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苏全贵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三大主导产业补齐补强产业链、创新链,高标准规划建设坪山国家高新区,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教育医疗、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民生保障和城市建设水平。二是强化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城市更新、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基层延伸。三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基层领导班子配备,全力打造与“双区”建设要求相匹配的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四是扎实做好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一体解决。

郑轲强调,省委巡视组帮助我们找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目标。要高度重视巡视发现的问题,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视整改,建立区委、区政府、区各部门上下联动、一体落实的有效机制,层层压责、层层负责,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发挥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建立优先查的机制、拿出深入治的举措、强化担使命的觉悟,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陶永欣表示,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坪山区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三是将巡视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抓落实、促发展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在坪山落地落实,奋力开创创新坪山建设新局面。

省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深圳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坪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其他在职一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四套班子办公室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区直部门和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