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深广电第一现场

如果你选A
那么你是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但如果你选B
后!果!很!严!重
让本仙女带你看看
前段时间的一个“错误示范”

2020年12月3日早上,黄女士乘坐出租车到沙湾一市场下车,到家后才发现手提包落在车上了。
手提包里还装有一个黑色钱包,内有5300元现金、她和丈夫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十几张银行卡等。
当天下午,她找到出租车公司查看监控,发现

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乘客在她之后上了车,该乘客发现了她的手提包,却故意用行李压住手提包,然后趁前面司机不注意时打开手提包将钱包抽出装进了自己的行李包中。
于是,黄女士向龙岗公安分局沙湾派出所报警求助。

你以为这位男乘客只是
单纯的“占为己有”吗?
不不不
这事儿还没这么简单

龙岗警方立即从出租车公司调取了完整监控视频循线侦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
此时,黄女士的丈夫突然接到电话,对方称在罗湖火车站捡到一些证件和银行卡。黄女士丈夫欣喜地请求对方把证件寄回,对方爽快地答应了。
为答谢这位“好心人”,黄女士丈夫特地添加了对方微信,转账200元表示酬谢。

听起来像是“好人好事”
但警察蜀黍却发现了蹊跷

经过调查,办案民警依据线索于2021年1月18日在龙岗某小区抓获出租车上拿走黄女士钱包的嫌疑人陈某。
陈某对当天故意扰乱司机视线趁机将黄女士钱包占为己有的行为供认不讳,还供认冒充“好心人”归还证件的也是他。

“嫌疑人”装作“好心人”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当天陈某发现司机背后座位下方的手提包后起了贪念,于是一边跟司机聊天分散注意力,一边用行李压住手提包,将里面的黑色钱包顺手装进了自己的行李包中。
之后,在外地将钱包中的5300元现金存入了自己的银行卡。

对于钱包内剩下的证件和银行卡,本来觉得没什么用打算丢弃,但后来又发现钱包内有一张名片,名字与其中一张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名字一致,陈某猜想这应该属于钱包的主人。
于是拨打电话谎称自己在罗湖火车站附近捡到的钱包,里面只有证件,没看到现金。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被龙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也要特别提醒大家

乘客遗失在出租车上的财物和遗失在其他非特定场所的情形不同。
出租车空间相对密闭,人员流动性不大,有明确的管理者即司机,当乘客下车忘记带走财物时丧失占有,但该财物转化为特定场所的管理者占有,即为司机占有的财物。
此时第三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END

如此骚操作
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本仙女在这里提醒大家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一定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李物品
如遇到其他乘客遗落的物品
请交由司机保管或警方处理
千万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
毕竟,车上的摄像头们
都在看着你看着你目不转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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