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性别歧视!深圳率先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
2021-01-15 19:4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拒绝性别歧视!深圳率先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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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拒绝性别歧视!深圳率先出台《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1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黄子芸)在两性平等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性别歧视这一问题在广告界中也被炒得日趋激烈,甚至呈现出一种过度扩大化的趋势。1月15日,《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主题采访活动在颂德大厦举行,深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宏在会上就相关情况做介绍。

据了解,2020年12月,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七个部门,依据《广告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平等促进条例》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以下简称《审视指南》)。这是我国内地首部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指南,填补了我国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空白,得到全国妇联和社会各界专家的高度肯定,一致认为是“建立和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的一次重要探索,是性别平等评估的又一项丰硕成果,体现了深圳市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对深圳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率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审视指南》主要适用各种渠道传播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公告、启事、声明等参照执行。共分为编写说明,性别歧视的认定,预防和教育,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相关职能部门、广告主体的职责,投诉和举报等六个部分,建立了较为清晰的审视标准、审视机制,有较强的操作性。

《审视指南》五大亮点

《审视指南》首次明确了涉嫌广告性别歧视的情形。《审视指南》列举了六种可以认定为涉嫌性别歧视广告的情形,如广告中含有性暗示,对人的身体存在贬低、侮辱、暴力或伤害等情况,物化人的形象、身体,贬低人的能力和作用,刻意突出女性的从属角色和部位等等。

《审视指南》创设了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标准。《审视指南》明确了六个倡导性审视标准和五个否决性审视标准,达成否决性标准逐一证明了表现形式,实现了标准具体化,否决性标准主要有:扭曲、损坏、物化女性形象及身体,固化陈旧定型的男女性别气质和行为特征,刻意突出性别的从属角色和分量,贬低低或歪曲女性的能力和作用等几个方面。

《审视指南》创建了广告性别平等审视机制。《审视指南》建立了自我审视,职能部门监管,专门机构评估,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的审视机制。如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广告性别平等审视的主体责任。要求他们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实施培训,增加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内容,制定内部广告性别平等审视制度。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广告中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可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投诉,也可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12345;深圳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投诉电话:12338。

《审视指南》明确了性别平等审视重点。《审视指南》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广告性别平等审视:重点对家庭用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广告进行审视,重点从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等各间隔,全过程审视,重点对点击量大,覆盖广,影响大的影视,户外,自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的广告进行审视。

《审视指南》加强了对性别歧视广告的审视处置。《审视指南》明确建立企业内外相结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发布前,发布后和存有争议的广告进行分类处理。对发布前性别歧视广告,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不予设计,制作,发布,监管部门应不予登记,禁止发布。对发布后性别歧视广告,监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分配,重新发布;对拒不对审视结果存在争议的,可能会向城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性别平等促进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认定,并出具专业意见。

各方观点

全国妇联权益部表示:深圳七部门共同出台《审视指南》对推动广告领域性别平等,消除或减少广告领域的性别歧视具有重要作用。《审视指南》突出广告监管中的性别审视视角,从源头上预防,制止和减少性别歧视广告的出现,促进广告弘扬现代性别文明,传播先进的性别平等文化,是建立和完善媒体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的一次重要探索,也是深圳市建立妇女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的有益实践,体现了深圳市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对深圳实现更高的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薛宁兰表示:性别平等是社会发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深圳介入《审视指南》有利于防止和替代包含歧视性内容广告,有利于促进先进性别文化传播,对于促进深圳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产生积极作用。

深圳市委党校二级教授袁晓江评价说,《审视指南》的意义和作用在于: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确定了广告性别歧视的定义,确定了审视的原则,重点和标准;有了明确的责任主体,规定了部门责任,广告主体的职责,以及投诉或举报;有了明确的工作重点,通过宣传,培训,加强预防和教育,从源头上消除广告中的性别歧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教授祁建建表示:2021年新年伊始,深圳市妇联联合其他六个相关部门在对当地广告进行性别评估的数据基础之上,在广告领域出台保障妇女的性别平等指南政策《审视指南》将消除广告性别歧视的关口前移,预防,教育,培训,将事前预防与事中审查,事后处理相结合,将审查性别歧视广告提到法律司法守法用法高度,提高了深圳市贯彻性别平等的法治化水平,有利于在广告业贯彻人权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社会性别平等理念,压实政府部门执法责任,明确广告业界守法义务,认定全民投诉,举报的监督权,有利于贯彻继承《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广告法》和深圳《性别平等条例》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妇儿工委专家,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澄表示:《审视指南》的发布可以推动广泛开展“可以让性别平等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在实践尺度上,针对广告内容中多个普遍的性别歧视问题,通过建立有效的审视机制,可以预防,制止和纠正的作用,引导广告积极倡导性别平等。这一阶段属于全国首创,是深圳先行先试迈出的新步伐,对传播性别平等文化,坚持正确舆论指导,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