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1200万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规定来了!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0-11-23 23:01
来源: 深圳商报

事关1200万保险从业人员的监管规定来了!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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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23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邱清月)11月23日记者从银保监会得知,为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协调统一,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近日正式印发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网点22万个,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300万人。

《规定》把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纳入同一部门规章中规范调整,与《保险法》保持了一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理顺了“先照后证”的流程。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以《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三部规章共同构建的保险中介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完成,形成《保险法》为统领,三部规章为主干,多个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科学监管制度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首次提出了“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概念,表明市场发展趋势和监管引领方向。日前,银保监会已经配套起草《关于保险公司发展独立个人代理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鼓励探索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效率。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相关制度将在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并完善。

此外,《规定》取消了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设置。银保监会表示,取消许可证有效期设置,就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重要举措。许可证有效期的取消,将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实现扶优限劣。同时,提升最低注册资本。把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最低注册资本调整为2000万元,有利于专业代理机构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升依法合规意识,促进长期稳健经营。对新设立的区域性代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