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货车担主责,保险来“买单”!买不买保险的差距有多大?
2020-11-05 17:56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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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货车担主责,保险来“买单”!买不买保险的差距有多大?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5日讯 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在问“电动车到底需不需要购买保险?”深圳交警建议大家一定要购买,用一个真实的案例告诉大家购买保险的重要性。

2020年11月1日下午14时30分,曾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龙华区枭龙路向左变更车道时,车身左侧与同方向行驶的货车车身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曾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及受伤情况。

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变更车道,依法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货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经过核实后确认事故中的二轮电动车已经备案且购买了保险。

经核实,曾某的医药费达1000元。基于车辆购买了保险,曾某原本要承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买单”。


交通事故或大或小,都可能导致涉事人员受伤、财务损失,发生事故后的理赔问题,一直都是电动二轮车管理中的痛点,未购买保险的电动二轮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面临什么样的窘境呢?同样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

2020年10月6日18时6分许

戚某峰驾驶车牌号为深圳B****B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在荔枝仔路由北往南行驶至荔枝仔路出坑尾塘路东229米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使车辆倒地滑行,车轮与前方对向车道由孔某红驾驶的粤S****Q号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害及戚某峰头部和身体多处擦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戚某峰驾车操作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孔某红不负事故责任。

事发瞬间

被撞车辆

同样是已经备案的电动二轮车,同样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担责,而不同的是,上述事故中,戚某峰所骑行的电动二轮车并未购买保险。因此,他不仅需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用,还需承担对方的汽车维修费用。法治时代,不存在谁弱谁有理。

如果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事故责任,那么一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广大电动车骑行者自身的利益和人身保障,呼吁家有电动车的市民可以购买电动二轮车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能有效保障驾驶人员搭乘人员、被撞三者人身伤害损失。

抵御风险

可以抵御风险

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对于电动车车主而言,电动车备案之后减少了电动车被盗丢失的风险(一人一车一标识),车辆财产所有权依法受到保护,依托备案标识的号码可购买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抵御风险,保障权益。

理赔保障

可以让理赔有保障

发生事故后,理赔有保障

电动车管理方面的一个痛点就是发生事故之后的理赔问题。如果没有保险,驾驶员需承担责任范围内的赔偿。尤其是电动车在肇事后逃逸,给交通管理和伤者赔偿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家中有电动车的朋友们,给“爱车”备案的同时别忘了购买保险哦。

电动车只要完成备案后都可投保,市民可自行选择保险公司购买,近期准备购入电动车的小伙伴,也可以选择在电动车带标识销售服务点,购买已安装备案标识的车辆。

车、备案标识、保险、头盔

一步到位

电动车

带标识销售服务点

商家会提前录入车辆备案所需要的信息,同时赠送保险和安全头盔。

电动二轮车备案、购买保险后并不代表骑行者就可以肆意违法,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骑车出行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戴头盔、按道走、不闯红灯、不逆行,要把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11月起,深圳交警正式启动非现场抓拍+远程执法,结合路面警力常态化执法,全面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试行首日就有123宗电动车违法被拍,逐步推进电动车备案管理,呼吁广大骑行者购买保险,纠正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立体化的严管严查并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让广大电动车骑行者获得更多安全保障。

遵守交规

安全骑行

交通整治进行中

加强人车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降压涉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减少电动车所引发的安全隐患,打造电动车安全骑行的生命线,深圳交警一直在行动。

部分素材来源于:龙华交警、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