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起底”警员案件裁决 涉事人被判入狱2年
2020-11-04 08:05
来源: 新华网

香港首宗“起底”警员案件裁决 涉事人被判入狱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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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11月3日电 香港一名电信公司前职员因在社交媒体泄露警员及家属资料,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2年,这是香港首宗因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个人资料被定罪的案件。香港警方表示,将继续积极执法,处理所有“起底”案件,保障市民和警务人员安全。

香港警方3日召开记者会,特区政府警务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总督察戴子斌介绍说,一名电信公司职员于去年9月被捕,经深入调查发现其在公司拿到个人资料后在社交媒体发放,涉案材料包括警务人员和家属资料。今年1月该职员被起诉,经法庭审讯后,被裁定3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及1项未经同意披露个人资料罪,全部罪名成立。

这是首宗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隐私)条例》第64条“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定罪的案件。香港警方提醒市民,利用工作便利在公司电脑非法取得个人资料可能触犯香港法律。

戴子斌表示,“起底”行为不但令当事人受到伤害,也为社会带来不良风气。警方会继续积极执法,处理所有“起底”案件,保障广大市民和警务人员安全,如有需要会做出拘捕行动。

据介绍,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已于去年就针对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和家属的“起底”行为颁发了临时禁制令。日前,高等法院也针对司法人员被起底的行为颁布了临时禁制令。警方表示,如果有人触犯将被判藐视法庭罪,警方将竭尽所能侦查。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也表示,网络世界并非无法可依,“起底”行为除了不道德,也可能触犯法律,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据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数据,“修例风波”至今已向警方转介1400多宗个案,并向18个涉事网站、社交平台或讨论区营运商去信超过200次,要求移除3500多条“起底”链接。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