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再回应“大中小学春秋假”:完成教学任务后由各地安排
2020-10-29 19:50
来源: 澎湃新闻

教育部再回应“大中小学春秋假”:完成教学任务后由各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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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通过官网公布了对于“增设大中小学春秋假期,建立错峰休假制度促进旅游业均衡健康发展”的建议答复情况。教育部指出,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教育部称,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规定“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

教育部指出,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中小学课程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考虑到各地和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条件等存在一定差异,地方和学校依法享有合理而充分的教学管理自主权。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已分别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每学年的教学时间、社会实践、机动时间、节假日时间作出相应规定。如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游学等,节假日时间共13周;普通高中每学年教学时间 40周,社会实践 1周,假期11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对假期的具体安排未做限制。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9年9月,教育部也曾就“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作出回应。

教育部当时强调:由于学校假期调整涉及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从近些年探索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均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当年的两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认为,落实春秋假不仅有利学生身心健康,还可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现代旅游也从传统的观赏性旅游向体验型旅游发展,把户外运动与培训教育、休闲娱乐、健康锻炼、自然观光、文化旅行等结合起来的户外探索教育,正在成为体验型旅游的新时尚。大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正好满足了这种需求,顺应了旅游消费、文化消费的新时尚。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