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沙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的公告
2020-10-26 20:43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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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沙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的公告

大鹏新区白沙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215平方米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沙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总用地面积为215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全部为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经核卫星影像及实地调研,调入地块现状已发生建设,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已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告知书(深鹏(葵涌)规土监不罚告〔2020〕1-004号)。根据〔坝光地区〕法定图则,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维持法定图则用地性质不变。

二、调出地块共1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总用地面积为215平方米,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恢复为农用地。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大鹏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件。

四、本方案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2020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年版)》第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市民可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dp/

(二)现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三楼)。

2.葵涌办事处、坝光社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17

联系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