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严防境外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
2020-10-17 15:0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国家邮政局:严防境外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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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单位防疫管理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执行。

5.遵守地方防控要求。按照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做好从业人员从外地返回后登记管理、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具体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定期抽检工作。

6.储备分发防疫用品。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按照每工作4至6小时更换一次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免费分发口罩。

7.加强防疫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养,确保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增强防疫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要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8.完善场所管理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根据当地分区分级管理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用品用具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不易通风的区域、多人接触使用的物品,要勤于消毒,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已消毒”标识,注明消毒日期和时间。各类消毒用品应当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分类单独储存,并且远离电源或火源。消毒用品应当避免混合使用和储存,消毒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发生火灾和化学品伤人事故。生产作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提供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等洗涤用品。从业人员要熟悉当地政府对外公布的发热门诊地点及路线。加强员工宿舍管理,控制入住人数,固定床位,避免拥挤,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隔离观察室。

9.加强单位人员管理。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从业人员落实个人防护用品、手卫生等防控措施。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坚持测量体温,如发现从业人员身体不适,应及时安排就医。要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减少在密闭式场所举行的活动。对于必要的活动,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要注意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于进入应当佩戴口罩的密闭式生产作业场所的用户等外来人员,应当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对外营业场所应当提示用户等外来人员在店内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交谈和接触。可以使用栏杆、标线、告示牌等器材帮助维持秩序。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全员使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健康码”等手机软件工具。

10. 安全卫生使用空调。生产作业场所如需使用空调,应按照或者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相关要求,做好空调清洗、消毒、维护等工作。生产作业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1. 边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边境快件处理场所等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要加强消毒、通风等工作,严防境外疫情特别是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对边境口岸邮件快件交换、运输等直接与境外人员接触的一线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做好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护装备的采购、配置、使用、储备等工作。对重点岗位、新录用人员要进行疫情预防教育培训。企业要做好海外仓、海外处理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生产运行和从业人员安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处理环节疫情防控,实行提级管控,配合海关、防疫等部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和消杀等工作;在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寄递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打开外包装,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对运输车辆、食品冷藏箱等装备、用具实施全面消杀;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邮件快件的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在邮件快件处理过程中应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上下岗前体温检测。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