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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正式开罚!罗湖东晓街道开出辖区首张物业罚单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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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正式开罚!罗湖东晓街道开出辖区首张物业罚单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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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经过一个月的执法警示期,10月起,深圳垃圾分类进入集中执法阶段,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

深圳新闻网讯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 记者 彭桂红 通讯员 吴清庆)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经过一个月的执法警示期,10月起,深圳垃圾分类进入集中执法阶段,对不开展垃圾分类等行为正式开罚。记者10月14日获悉,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执法队10月12日,开出辖区首张物业罚单,对深圳市大地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垃圾分类投放点和收集容器未保持整洁立案查处,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人已依法缴纳罚款。

据悉,东晓街道执法队自《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持续在辖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执法行动,并对涉嫌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垃圾分类主体责任。

10月,东晓执法队在9月警示执法基础上,强化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以处罚促分类、以处罚促提升。12日,东晓街道对太白路松泉公寓物业管理单位深圳市大地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保持垃圾分类点和收集容器整洁,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一天,执法队对巡查发现的颖隆大厦某投放义务人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混合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9月份以来,按照市、区两级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工作要求和街道党工委专项工作部署,东晓街道执法队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一是垃圾分类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选点辖区人流量较大的购物广场组织开展大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并联合社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导,引导辖区市民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共发放垃圾分类宣传页600余份;二是在9月份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警示执法工作,确保警示期对辖区各住宅小区、工业区、集贸市场、城中村和各企事业单位、垃圾清运企业实现全覆盖巡查,引导督促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管理人和清运企业按规定履行各自垃圾分类义务,对相关责任人未按《条例》规定履责的行为开具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整改。9月份以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余车次,累计对72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警示执法巡查,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4份。三是10月以来,按照上级阶段性工作部署,在前期警示执法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对依然我行我素,不按规定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下一步,东晓街道执法队将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对辖区各小区、城中村、工业区等垃圾分类投放点严格查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郭含笑]